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高职提前招生工作要求,本着注重科学、严守公平、切实可行、保证安全的原则,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和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是一所国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艺术职业院校,办学60多年来,培养了大批文化艺术专门人才,为社会文化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学校是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基地、文化和旅游部浙江培训基地、全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基地、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是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传承基地、浙江省文明单位,也是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学校办学特色鲜明,教学水平较高,人才培养质量优异,在全国同类院校中处于领先地位,是唯一一家连续三届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高职艺术院校,是《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表演艺术专业目录和配套专业简介、教学标准拟制工作的总领衔单位。学校2012年被授予“浙江省示范性高职院校”,2017年被列入“浙江省优质高职校”建设计划。2019年学校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单位”。2020年学校入选“浙江省高职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 第三条 学校占地230多亩,建筑面积11万余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近5000人,设有戏曲学院、音乐学院、舞蹈学院、戏剧影视学院、设计学院、手工艺学院、文化管理与教育学院7个二级学院和基础教学部(公共体育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浙江艺术学校(学院附中)4个教学单位。开设29个专业,其中戏曲表演专业为首批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戏曲表演、戏剧影视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影视多媒体技术专业为国家级骨干专业,声像工程技术和文物修复与保护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戏曲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影视多媒体技术专业为“十三五”高校省级优势专业,戏剧影视表演、舞蹈编导、文物修复与保护、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声像工程技术为“十三五”高校省级特色专业。表演艺术综合实践教学基地和影视多媒体技术实训基地为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践教学基地,戏剧影视与舞台美术综合性实训基地、音乐表演实训基地、非遗文化实训基地、影视科技实训基地为省级“十三五”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计划合计320名,具体分专业计划安排如下: (一)面向普高招生考生130名
(二)面向单独考试招生考生190名
来校参加现场考试的考生须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信息申报。如因疫情防控需要,须对有关考试安排进行适时调整的,以学校招生网公布信息为准。
电话:0571-87150116、87150181、87150089
网址:https://www2.zj-art.com/zhaosheng/
电子邮箱:zjartzs@sina.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18号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编:31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