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招生计划
02 志愿代码
03 报名条件
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考:
1.具有四区和高新区初中学籍,且在2021年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期间未在休学期内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办理了2021年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地回青、往届生报名手续并审核通过,且户籍在四区和高新区的外地回青、往届生考生,往届生须无往年被高中段学校录取记录。
04 报名办法 01 网上志愿填报
考生须于5月20日(星期四)至22日(星期六)每天8:00至20:00,登录青岛教育政务网,通过“招生考试”栏目中的“便民服务系统”进入“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网上填报志愿信息,并补充填写考生基本信息。
(网址 http://edu.qingdao.gov.cn )
02 志愿确认
志愿确认时间为5月23日(星期日)至24日(星期一)。四区和高新区学籍的应届初中学校毕业生于规定时间内,在学籍所在初中学校确认报考信息。外地回青往届生在户籍所在区市的招考部门确认报考信息。
05 录取程序
1.综合高中普通班志愿应在普通高中普通批志愿中进行填报。普通批录取时,第一、二志愿为平行志愿。第一阶段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并征集分数带志愿后,进行第二阶段分数带录取,分数带第一、二、三志愿为平行志愿。
2.综合高中普通班录取使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进行录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和听力)3科总分和政策性加分。对等级成绩的要求及同分排序办法按照《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1〕38号)有关规定执行。
3.综合高中普通班在四区和高新区普通高中第一阶段普通批录取执行局属普高一段线(简称一段线)。我校综合高中普通班录取分数线根据报考考生的志愿、成绩、招生计划情况,按市教育局招生政策确定。
4.综合高中普通班第一次录取如果人数不满,按照青岛市普通高中征集分数带志愿后,进行第二阶段分数带录取。
5.综合高中普通班录取新生,入学注册青岛电子学校普通高中学籍。
06 培养模式
1.综合高中普通班录取新生入校后先注册青岛电子学校普通高中学籍。为保证学生学习潜力的进一步激发,学校人才培养过程中按照“学分制”的教学评价及“1+2”、“1.5+1.5”两种人才培养模式灵活分流。
2.高一按照青岛市教育局统一要求,开设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地理、历史、生物等基础课程和选修课程。
3.将在高一第二学期、高二第一学期结束时,为学生分别提供两次自主选择继续就读普通高中课程或转到职业中专就读中专课程的机会。根据自身学习实际状况,学生自主选择就读普通高中的,普通高中学生修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的,由学校发给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并在第三年结束后参加夏季高考;自主选择职业中专课程的学生,其普通高中学籍校内直接转换为职业中专学籍,普通高中课程所获得的学分,校内自动转移核算到职业中专课程体系的学分系统中,学业合格颁发青岛电子学校中专毕业证书,并在第三年结束后参加春季高考。
07 报到安排 08 收费标准
每生每年学杂费人民币1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