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第三中学,创办于1985年,前身为温岭县城东中学,后经几度易名,1994年改为温岭市第三中学,现校址座落在太平街道万昌西路66号。学校周边环境优越,交通便捷,南临万昌路、北靠北山公园,北山河贯穿其间,依山傍水,既积淀着传统的浓浓文化气息,又蕴含着未来可持续发展的文化基因。学校占地46.3亩。教学楼、行政楼、实验楼、餐饮楼造型别致而现代化;多媒体教室、电脑室、电视室、广播室设备齐全而高档次。
公办学校,单设初中,校长张华君,台州市名校长。 学校在教育局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学校被评为:浙江省示范学校、浙江省绿色学校、浙江省家庭教育先进单位、浙江省卫生先进单位、浙江省治安安全先进单位、浙江省现代技术教育实验学校、台州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达标活动示范学校、台州市示范性家长学校、温岭市素质教育先进实验学校、温岭市“AAA‘三园式’学校”等等。被市人民政府督导室认定为全市初中唯一的“自主性发展学校”。在社会上享有较高的声誉。
招生对象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2021年8月31日前在学区内,且父母房产(须为入学有效房产)2021年8月31日前在学区内(简称“房户一致满三年”)。
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有:
①提供户口簿上有适龄儿童少年名字的页面
②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③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要求上传房产证上有房产证号的一面和写有共有人的一面,共上传两面内容)
④房产证(不动产证)上共有人与适龄儿童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等只要能证明两者之间关系的均可)。
2.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2016年10月12日前在学区内且之后一直未发生变更的,房产不做要求。
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有:
①提供户口簿上有适龄儿童少年名字的页面
②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第一批次招生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开始第二批次招生)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2024年6月27日前在学区内,且父母房产(须为入学有效房产)2024年6月27日前在学区内,以上两个条件其中一个或两个未满三年(简称“房户一致未满三年”)。
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有:
①提供户口簿上有适龄儿童、父、母有名字的页面
②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③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要求上传房产证上有房产证号的一面和写有共有人的一面,共上传两面内容)
④房产证(不动产证)上共有人与适龄儿童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等只要能证明两者之间关系的均可)。
2.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2024年6月27日前在学区内,但父母在学区内无房产的(简称“有户籍无房产Ⅱ类”)。
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有:
①提供户口簿上有适龄儿童少年名字的页面
②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第二批次招生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开始第三批次招生)
适龄儿童少年为非太平街道区域公办学校、温岭市九龙学校户籍,父母房产(须为入学有效房产)2024年6月27日前在学区内(简称“有房产无户籍”,若有多处房产的,本批次只能选定一所房产所在学校报名)。
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有:
①上传户口簿上有适龄儿童、父、母有名字的页面
②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③房产证(不动产证)(要求上传房产证上有房产证号的一面和写有共有人的一面,共上传两面内容)
④房产证(不动产证)上所有共有人与适龄儿童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等只要能证明两者之间关系的均可)。
温馨提醒:家长网上报名时,上传户籍、房产等相关材料照片,所有材料由职能部门统一核查。如提供虚假材料报名的,取消该生市内非户籍地学校就读资格。因伪造证件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置。
7月4日,符合第一批次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校直接录取。
7月4日,完成第二批次录取工作。
若入学对象报名人数少于第一批次录取后的空余学位,则全部直接录取。
若入学对象报名人数多于第一批次录取后的空余学位,学校先招收“房户一致未满三年”对象,再招收“有户籍无房产Ⅱ类”,空余学位取足为止。
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市教育局组织在全市范围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统筹录取,统筹办法另行通知。
各类对象均以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录取,若遇户籍迁入时间为同一天的,通过抽签确定先后顺序。
7月6日,完成第三批次录取工作。
若报名人数少于学区学校空余学位数时,由学校全部直接录取。
若报名人数超过市三中空余学位数时,采用摇号的办法录取,摇号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位家长提前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