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一中2021年特长生招生方案
根据《金华市2021年高中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和永康一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项目及人数
(一)体育特长生
1. 田径项目若干人(同一项目只招1人)
2. 篮球项目6人(男女各3人)
3. 乒乓球项目4人(男女各2人)
(二)艺术特长生
1. 音乐类2人(男女不限):包括声乐、器乐、舞蹈;
2. 美术类4人(男女不限):包括绘画、书法。
(三)特招生(某一专项特别突出,包括科技类特长),可破格录取。
二、招生原则
(一)宁缺毋滥,品德为先;
(二)专业成绩与学业成绩并重;
(三)在特殊情况下,项目指标可分别在体育、艺术两大类内作调剂。
三、推荐条件
(一)体艺特长生须是具有本市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二)思想品质好,学习态度端正,遵纪守法,有集体荣誉感,有拼搏精神(各校须提供学生在校表现鉴定意见)。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2020学年参加金华市级及以上正式体育比赛获田径项目个人前三名的考生;
2.2020学年永康市中学生篮球赛团体赛队伍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团体赛第四-六名队伍每个学校推荐1-2名优秀队员。
3.2020学年参加地市级以上乒乓球项目正式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省级单打比赛前八名的考生;
4.初中阶段参加金华市级及以上正式艺术比赛获个人前三名(或一等奖),或取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的考生,或有其他艺术类作品在各级正式报刊、杂志发表的考生;
5.某一专项特别突出的考生: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金华市级及以上正式体育比赛团体项目最佳队员、省级比赛一等奖或国家级比赛二等奖以上的考生(指特招生,特招生项目根据学校名校发展需求而定)。
(注意:以上各类比赛获奖须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方为有效。)
四、录取办法
(一)体育特长生:符合推荐条件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专项水平测试。成绩要求具体如下:参加金华市级及以上正式体育比赛获田径项目个人第一名,中考成绩普高线以上;参加金华市级及以上正式体育比赛获田径项目个人第二名,中考成绩普高线+20分以上;参加金华市级及以上正式体育比赛获田径项目个人第三名,中考成绩普高线+50分以上;篮球、乒乓球项目特长的考生中考成绩普高线+50分以上。根据专项综合测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录取(实际录取名额根据专项综合测试成绩确定)。
(二)艺术特长生:符合推荐条件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专项水平测试。专项水平达标后,按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能低于500分)。
(三)特招生:符合推荐条件中“某一专项特别突出”的考生,经学校专业综合测试并得到确认者,经校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报永康市教育考试中心批准破格录取。
五、操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学生本人申请,任课教师推荐,经考生所在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名单。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表、户口薄、身份证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每人一份文件袋形式上交),需在6月11日17:00前送交至永康一中校办公室(地址:行政楼二楼;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579-87172528、15268686115、市府网532162)。
(二)审核
组织审核考生推荐材料和鉴定其在初中阶段品德、纪律等方面表现,于6月15日17:00前在永康教育城域网、永康一中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参加专项综合测试考生名单。
(三)专项测试
6月19日8:00,在永康一中校内组织专项综合测试。(具体项目的测试时间和地点另外通知)
(四)公示
6月21日20:00前,在永康教育城域网、永康一中微信公众号公示专项综合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田径、篮球、乒乓球项目按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公示名单)。
(五)录取
符合录取条件(专项综合测试、品德鉴定合格,2021年学业考试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报请永康市教育考试中心录取。
附:《永康一中2021年特长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