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4 年普通高中招生管 理工作的通知》 《金华市 2024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 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相关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项目及人数
科技特长生(10 人)
1.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1 人
2.创客竞赛:1 人
3.机器人、无人机:1 人
4.信息学竞赛:7 人
二、招生原则
(一)宁缺毋滥,品德为先;
(二)专业成绩与学业成绩并重;
(三)在特殊情况下,项目指标可分别在体育、艺术两大类内作调剂。
三、推荐条件
(一)在永康报名及参加中考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二)身心健康,思想品质好,学习态度端正,遵纪守 法,有集体荣誉感,有拼搏精神(各校须提供学生在校表现 鉴定意见)。
(三)须为应届毕业生,且须在同一初中在籍读满三年 (因病休学在家并办理过休学手续而读四年的同等看待)。 因生活随迁等原因跨市变更学籍的不受该条件限制。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科技特长生报名要求
(1)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科 技创新类赛事,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创客竞赛、机器 人大赛、无人机大赛等,获金华市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2)初中阶段参加浙江赛区 CSP-J/S 组浙江省二等奖及 以上的考生。
(注:以上各类比赛奖项须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 组织的方为有效。)
科技特长生:
符合推荐条件的考生,参加我校组 织的专业水平测试,专业水平测试合格考生,根据专业测试 成绩按 1 :1.5 比例确定入围名单,专业测试入围考生按照中 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出现中考成绩同分,以专业分高者 为先;各科技项目 中考成绩最低控制在普高线+100 分及以 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