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浦江县第三中学学校坐落于浦江县城月泉西路北面,是一所省级重点高中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55年的浦江县虞宅中学。
浙江省浦江县第三中学为省级重点高中。学校坐落于浦江县城月泉西路北面,近月泉名胜古迹和西山森林公园,可“揽月泉之灵韵,挹西山之秀气”,环境得天独厚。三中的前身是创办于1955年的浦江县虞宅中学。建校68年来,学校在曲折中前进,在拼搏中发展,曾几易其名。老校址在浦江北部山区的壶源江畔。随着县城经济飞速发展,为了使全县普通高中布局合理,2002年在浦江县委、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启动搬迁工程。2004年2月,新校舍建成,学校完成了整体搬迁并更名为 “浦江县第三中学”。从此学校开始了新的里程。浦江县第三中学建校五十年中,为国家培养了初高中毕业生15200多人,为高一级学校和祖国社会主义建设各条战线输送了大批人才,可谓“春风五十度,桃李满天下”。
学校现有30个教学班,学生1200名,教职工151人。学校占地面积92253平方米,建筑面积37600平方米。新校舍造型新颖、大方、现代化,与浦江县城“山水生态城市”的环境相协调。校园内绿树成荫,草坪如茵,宜人利学。
特长生录取条件、报名方法
本县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达到1A以上且不得有E,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初中阶段参加市(地)级及以上正式体育比赛获个人项目前八名的考生或团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初中阶段参加市(地)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标准的考生。
⑵初中阶段参加市(地)级及以上正式音乐类比赛获得个人一等奖;初中阶段参加省级及以上音乐类团体比赛获一等奖的钢伴、领舞或主唱;或取得浙江省学生音乐类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的考生。
(3)初中阶段参加浦江县中小学田径运动会获个人项目第一名的考生或初中阶段参加浦江县中小学篮球赛、浦江县中小学足球赛获团体前两名的主力队员。
以上各类比赛获奖必须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方有效。
符合条件的考生根据县考试中心规定,在2024年5月17日至5月19日下午17:00前,在各初中报名点学校报名。
招生名额
特长生(体育生和艺术生)5名。艺术生原则上招一名音乐类特长生,若艺术生报名人数少于2人(报名人数指实际参加术科考试的人数),则不招艺术生,该名额转为招体育生;若体育生报名人数大于等于2人但少于5人(报名人数指实际参加术科考试的人数),则体育生录取人数最多为报名人数减去1;若体育生报名人数少于2人,则不招体育生。
录取办法
1.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但体育术科成绩达不到45分的,不予录取。
2.特长生(体育生和艺术生)学业水平考试文化成绩(不含体育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60分。
3.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体育类术科测试占70%,学业水平考试文化成绩(不含体育成绩)占30%;艺术类特长生术科测试占30%,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含体育成绩)占70%。
4.少体校考生文化分优惠加分为中考文化成绩(不含体育成绩)的20%。
5.各类特长生的招生名额视报名情况而定。
6.凡学校预录取的考生,须与学校签订《浦江三中特长生培养协议》。
7.预录取名单报县考试中心,经批准后予以正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