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职业院校校园文化建设‘一校一品’文化品牌示范基地,被中国民协授予“中国民间文化教育示范学校”,被山东省教育厅授予省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被省科协授予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学院牵头成立了山东省职业院校劳动教育研究联盟。学院建有枣庄新城和台儿庄古城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高职在校生11000余人。
招生专业
奖励资助政策
1.凡符合有关规定标准,享受国家奖学金的每生每年8000元,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每生每年5000元,享受省政府奖学金的每生每年6000元,享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每生每年5000元。符合学院相关规定的学生,可享受学院奖学金。 2.山东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免除学费。 3.凡符合有关规定标准,享受国家助学金的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学院设立优秀特困生救助基金,对优秀特困生学费给予专项补助。 4.我院除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外,还设有学院一、二、三等奖学金,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另外,学院根据学生个人申请,经考察核实后,按国家规定给予助学金或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帮困政策,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的学生予以减免学费。 5.学院设立若干勤工俭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 6.学院设有驾校,学生在校期间可利用课余时间学习并考取驾驶证,价格优惠。 7.自2020年起,对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退役军人,执行国家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枣庄市新城祁连山路2169号
邮政编码:277800
联系电话:0632-8699266 8699366 4001608689
学院网址:http://www.sdzzvc.edu.cn/
邮 箱:sdzzv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