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提前招生简章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是一所由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为拓宽优秀人才选拔渠道,深化高职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21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函〔2020〕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南京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一、招生对象及要求

  1.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院校报名条件的高中教育阶段毕业生均可报考。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具体报名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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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考生须参加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

  3.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心脏病、哮喘病史、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身材匀称,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斑点等。女生身高1.63—1.72米,男生身高1.75—1.83米,双眼矫正视力C字表0.7以上。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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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省考试院核定公布为准。

  2.此次提前招生专业按2015版专业目录执行,教育部新版专业目录已发布,按统一要求调整专业名称和专业大类。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9日至11日

  2.报名方式:

  (1)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jc.ncc.edu.cn或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提前招生报名端口,按流程填报相关信息。

  (2)专业志愿填报:考生最多可填报2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申请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四、校测安排

  我校提前招生校测分为面试和笔试加试(3+2项目)。

  面试对象为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的全体考生,第一轮面试拟定3月25—26日进行,第二轮面试拟定4月16—17日进行,地点设在新街口校区。总分150分,合格线90分。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艺术类专业无需参加面测(以报名要求为准)。

  笔试加试对象为报考我校3+2项目的考生,考试时长为120分钟,笔试卷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综合卷,其中外语部分限考英语。笔试命题依据高中课程标准。第一轮加试拟定3月25—26日进行,第二轮加试拟定4月16—17日进行,地点设在新街口校区。总分150分,合格线90分。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我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一)划线规则

  报考我校3+2项目的考生,根据计划数和考生录取总分,单独划线提前录取;未被3+2项目录取的考生,按照普通类、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

  (二)录取规则

  报考学校3+2项目的考生,录取总分=合格性考试成绩+面试成绩*20%+笔试成绩*80%。录取总分共计250分,其中考生合格性考试成绩共计10门科目,10分/科目,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50分,合格线90分,按20%计入总分;笔试成绩满分150分,合格线90分,按80%计入总分。满足面试、笔试双合格的考生,根据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同分情况按合格性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依次排序,再同分者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报考学校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录取总分=合格性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录取总分共计250分,其中考生合格性考试成绩共计10门科目,10分/科目,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50分,90分合格。对于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同分情况按合格性成绩、面试成绩依次排序。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在同科类的专业之间进行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做退档处理。

  报考学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录取总分=合格性考试成绩+美术省统考成绩。录取总分共计400分,其中考生合格性考试成绩共计10门科目,10分/科目,满分100分;美术省统考成绩满分300分,要求达到150分。对于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同分情况按美术省统考成绩、合格性成绩依次排序。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在同科类的专业之间进行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做退档处理。

  (三)加分政策: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院校可予以加分录取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六、日程安排

      

      

39--11

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进入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最多可向两所院校提出申请,每所院校申请6个专业。

317日前

招生网上公布第一志愿申请我校并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

325-26

考生来校参加校测。

45日前

招生网公布拟定录取考生名单,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410日前

招生网公布第二志愿申请我校并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

416-17

拟定第二轮校测时间。

420日前

招生网上公布第二轮拟定录取考生名单,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6月中旬

学校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

  七、收费标准

  我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江苏省政府相关文件执行(苏价费【2014】136号),学费:文科类4700元/年,工科类53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其中空中乘务及健康管理专业53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

  按照苏价费【2007】423号文件执行,校测费用每生60元,费用由考生在参加面测时现场缴纳。

  八、监督机制

  1.为保证提前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提前招生工作的领导。招就处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履行监督主体责任,监察室予以监督。

  2.考核结果由招就处汇总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如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25-85395131。

  九、违规处理

  1.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2.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相关事宜

  1.提前招生为国家授予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校提前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对提前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3.提前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本招生章程由学校招就处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办学地址:南京市溧水区高山路1号

  咨询地点:南京市溧水区高山路1号行政楼107室

  南京市秦淮区游府西街46号601室

  招生咨询电话:400-994-6199   025-82212183   025-82212198

  咨询QQ群:259823922

  招生网址:zjc.nc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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