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位于乌鲁木齐市最具活力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毗邻新疆最大的工业企业——宝武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
学院在六十二年的办学历程中,走出了一条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职业教育发展之路。学院的办学历史就是新疆工业发展的一个缩影,也是新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创新的典范,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六十多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的展示。近年来,学院紧紧抓住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自治区工业蓬勃发展的战略机遇,形成了 “订单”培养、“菜单”培训的社会服务理念,秉承“区企共建、产教融合、多方投入、社会共享”的办学理念,取得了“职教惠民、服务社会”的辉煌办学成就,2014年被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光荣称号。
学院教学与生活各项设施完善,师资力量雄厚,专任教师研究生学历占40%,高级职称占30%以上,先后承建多项自治区级科研课题,建成13个自治区级精品专业、8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拥有4个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8人次荣获自治区优秀教师、职业教育教学名师、教学能手称号,70余人次在国家和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奖。
建校62年来,学院依托“厂中校”的体制禀赋,大力开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汇集多种资源,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办学之路,持续激发学生的成长与成才。学院先后为社会培养了数万名各层次人才,毕业生中不乏求经世之道、思济民之法之人,众多的品行良好、技能娴熟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遍布区内外,已成为各行业管理领域和技术岗位的中坚力量,被誉为新疆工业发展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摇篮。
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征程已经开启,自治区新型工业化建设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美丽画卷已经展开。学院未来将紧紧围绕自治区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走特色和差异化的专业建设道路,建设材料化工类、能源环保类、装备制造类、绿色建筑类、电子信息类和现代服务类六大专业群,以工科为主,工、管、经、文协调发展,实现学院专业建设与区域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同步,把学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疆内一流、国内知名”的高等职业院校。
一、单独招生
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所录取的考生为国家计划内招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重复被录取。
二、招生对象
符合2020年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准考证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4月30日10时至5月8日18时。
(二)报名方式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xjzk.gov.cn)“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进行高职单招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考生可选择填报一所院校的两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在网上实时查看各院校动态报名人数并进行志愿修改。考生志愿确定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数据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或补报。
四、录取
鉴于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特殊情况,我院不单独组织“综合素质评价”,于5月12-15日依据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及原始成绩择优录取。
(一)科目及分值。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单科满分为100分,共3科,总分值为300分。
普通类、单列类考生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双语类、民语言类考生科目为:语文、数学、民族语文。
(二)分数排序规则。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普通类、单列类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文科数学、外语;理工类:理科数学、语文、外语。
双语类、民语言类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文科数学、民族语文;理工类:理科数学、语文、民族语文。
(三)公示录取名单。录取后,我院将于5月16-22日对单招录取考生名单在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我院将录取考生名单上传至“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
(四)相关事项。被我院高职单招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我院确认录取考生各项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考。考生入学前不组织体检,入学后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招生对象 |
530601 | 材料工程技术 | 三年 | 文理兼收 | 符合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2020年准考证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
530401 | 黑色冶金技术 | 三年 | 文理兼收 | |
5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三年 | 文理兼收 | |
560203 |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 三年 | 文理兼收 | |
56030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三年 | 文理兼收 | |
560303 |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 三年 | 文理兼收 | |
1.学费:33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六人间)。 | ||||
2.民语言类考生一年预科期间免学费、免住宿费。 |
六、疫情防控工作
我院2020年单独招生工作要在学院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学院疫情防控消杀工作各项规定,做好录取场所的卫生、消毒,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健康,并严格按照学院疫情防控处突预案,做好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七、新生入学与注册
(一)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三)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八、组织工作
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保证单独招生工作依法依规阳光招生。
(一)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工作。
(二)单独招生监督实行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双重监督。监督电话:0991-3892290
九、相关事宜
(一)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二)学院负责推荐工作,并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发报到证。学生也可自主择业,双向选择。
(三)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头屯河公路555号
邮政编码:83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