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改革的需要,积极推进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7]92 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8 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2018]11号)文件等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以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载体,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进入学校学习,扩大办学规模,提高生源质量,逐步建立多元化的技术技能型人才选拔方式,进而有效提高学校的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校 长
副组长:主管招生和教学、学生、就业 、后勤工作的副校级领导
成 员:党委宣传(统战)部部长、校务办公室主任、学生处处长、学生工作部部长、校纪委副书记、教务处处长、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主任、财务处处长、总务(基建)处处长、保卫处处长、信息技术中心主任及相关系(部)招生工作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2018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单独考试招生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负责单独招生录取日常工作。同时,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组、安全保障组、纪检监察组、单独招生考务组等四个工作小组。
三、招生对象
取得2018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高中考生;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
四、招生计划、科类及学费标准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对象 |
备 注 |
1 |
动漫制作技术 |
普通类高考考生 |
文、理兼招 |
2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普通类高考考生 |
招理工类考生、文史类慎报 |
3 |
应用英语(商务翻译) |
普通类高考考生 |
文、理兼招 |
4 |
应用韩语 |
普通类高考考生 |
文、理兼招 |
5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普通类高考考生 |
招理工类考生、文史类慎报 |
6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普通类高考考生 |
招理工类考生、文史类慎报 |
7 |
应用电子技术 |
普通类高考考生 |
招理工类考生、文史类慎报 |
8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普通类高考考生 |
招理工类考生、文史类慎报 |
9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普通类高考考生 |
招理工类考生、文史类慎报 |
10 |
化工生物技术 |
普通类高考考生 |
招理工类考生、文史类慎报 |
11 |
食品加工技术 |
普通类高考考生 |
招理工类考生、文史类慎报 |
12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普通类高考考生 |
文、理兼招 |
13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普通类高考考生 |
招文史类考生、理工类慎报 |
14 |
文秘 |
普通类高考考生 |
招文史类考生、理工类慎报 |
15 |
旅游管理 |
普通类高考考生 |
招文史类考生、理工类慎报 |
16 |
市场营销 |
普通类高考考生 |
招文史类考生、理工类慎报 |
17 |
学前教育 |
中职对口升学考生 |
师范类 |
合计 |
|
|
|
注: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学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批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