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招生录取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和平稳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按教育部要求关于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规定,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的要求,我校招生工作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国标代码为13869)
第四条 学校简介: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创办于1952年,隶属于共青团江西省委,是江西省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全省青年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全省青年创业培训基地、共青团及青少年理论研究基地。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第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青年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院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计划,具体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九条 文史、理工类专业投档及录取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市)的招生政策,按照国家及各省高考招生的规定和程序,以及投档的分数线,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录取原则进行投档录取。专业根据相关规定及学校招生情况适当调剂。符合加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之规定执行。
第十条 艺术类专业投档及录取遵循各省(区、市)相应高职(专科)艺术类录取批次的具体投档模式和录取办法。对于江西省内达到省统考专科专业合格线和艺术类专科文化线的考生,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录取,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按单科成绩排序(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各科成绩相同再看专业成绩,最后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根据各省录取精神具体参照。
第十一条 空中乘务专业报名要求:
身高 :男生173cm以上,女生163cm以上
形象: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裸露部分无疤痕;
视力:矫正视力《E字表》不低于4.8,无斜视、无色盲、无色弱;听力正常,口齿清晰,无口吃;上肢和下肢膝盖以下裸露部分无疤痕,无纹身和腐臭;
第十二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要求:
身高:男生170cm以上,女生160cm以上
形象:五官端正,外貌清秀,形体均称
第十三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各省教育厅网站查询、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我校官网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形式。
第四章 招生专业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专业:学前教育(师范类)、艺术教育(师范类)、青少年工作与管理、社会工作、社区管理与服务、党务工作、虚拟现实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空中乘务、旅游管理、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智能焊接技术、数字媒体技术、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大数据与会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大数据技术、商务英语、现代物流管理、跨境电子商务。
第五章 新生入学与注册及学生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 1.学费:5000元/年 2.住宿费:800元/年 3.书费:500元/年(多退少补),其中智能焊接技术专业免学费、青少年工作与管理、社会工作专业学费分别为2000元/年。
第十六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七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奖助学政策经评定,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档4400元/人·年,二档3300元/人·年,三档2200元/人·年),国家助学贷款8000元/人·年,办理程序依据《高等学院学生资助政策》执行。学校还设立了勤工助学、校奖学金等各种助学项目。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1-83814509、83893355(兼传真)、83846065
网址:www.jxqy.com.cn
E-mail地址:jxqyzjc@163.com
第十九条 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方志敏大道1458号。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相抵触之处,以上级部门政策规定为准。
一、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坚持规范招生、阳光招生、诚信招生,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二、学院名称、类型及国标代码:
江西泰豪动漫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民办院校,国标代码为:14168。
三、办学条件及办学特色:
学院具有实力雄厚的行业背景,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齐全、办学特色鲜明、管理科学规范、育人方式先进,积极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产学融合”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学院获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全国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单位、国家级众创空间、江西省人才培养创新试验区,江西省大学科技园,毕业生就业前景好。
四、办学层次及办学形式:
高职(专科)学制为3年。学生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毕业证书。
五、招生专业: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目前开设了动漫制作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电子商务等28个专业,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详见各省《报考指南》。
六、招生录取原则及办法:
1.学院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及规定,认真贯彻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规则。
2.根据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考试院的相关规定,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依据分数,择优录取。
3.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考试院规定比例提档,从提档考生中根据考分高低及综合条件情况,择优录取,无男女比例要求,无加试要求。
4.我院艺术类专业,严格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招生政策及规定,认真贯彻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则,承认各省艺术类联考(统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过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专业和文化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加试要求。
5.专业培养对外语无特别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6.学院在江西高职单独招生的录取原则按江西省相关政策执行。
七、收费项目、标准及退学费办法:
各专业收费严格按照对外公示的标准收取,具体学费如下。若学生入学后有特殊原因,需办理退学退费手续的,严格按照《江西省民办高校退学退费办法》办理退学退费。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
1
5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三年
12600元/年
2
460303
智能控制技术
三年
12600元/年
3
4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三年
12600元/年
4
510101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三年
12600元/年
5
440502
建设工程管理
三年
12600元/年
6
510102
物联网应用技术
三年
12600元/年
7
530701
电子商务
三年
12600元/年
8
530301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三年
12600元/年
9
530605
市场营销
三年
12600元/年
10
530601
工商企业管理
三年
12600元/年
11
560206
影视动画
三年
15600元/年
12
510215
动漫制作技术
三年
15600元/年
13
560203
数字广播电视技术
三年
15600元/年
14
510208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三年
15600元/年
15
510203
软件技术
三年
15600元/年
16
550109
游戏艺术设计
三年
15600元/年
17
550106
环境艺术设计
三年
15600元/年
18
550101
艺术设计
三年
15600元/年
19
550103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三年
15600元/年
20
560201
播音与主持
三年
15600元/年
21
550201
音乐表演
三年
15600元/年
22
560211
录音技术与艺术
三年
15600元/年
23
560212
摄影摄像技术
三年
15600元/年
24
560204
影视编导
三年
15600元/年
25
560102
网络新闻与传播
三年
15600元/年
26
570312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三年
18600元/年
27
5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华为ICT)
三年
18600元/年
28
510206
云计算技术应用(华为ICT)
三年
18600元/年
29
510106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华为ICT)
三年
18600元/年
八、学生学籍(考籍)和毕(结)业证书种类: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泰豪动漫职业学院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九、入学与注册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同时,学院支持学生积极参加专业实训学习,获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社团活动,以及相应的竞赛活动。
十、奖学金、贫困生学费减免及奖励办法: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评选颁发国家奖(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助学金(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
2.泰豪集团向学院捐资设立了“泰豪教育基金会”,并由基金会设立“奖、助学金”。
3.泰豪教育基金会对入学成绩上本科线考生给予入学成绩优秀奖。
十、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查询与通知方式:
1.在各省(市、区)考试院统一组织的录取结果渠道公布查询。
2.凡经各省考试院批准录取的新生,我院将用邮政特快专递给新生本人寄发“录取通知书”及“新生入学手册”,新生凭此通知书来校办理注册缴费手续。
十一、学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西南昌小蓝经济开发区汇仁大道1333号
邮编:330200 电话:0791-82078000/82078222
江西泰豪动漫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thdm.edu.cn
热忱欢迎考生家长来我院参观考察!
十二、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本章程由江西泰豪动漫职业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