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甘肃省内唯一一所建筑类公办高等职业学校。学院以“转观念、抓机遇、重特色、夯基础、保质量”为工作思路,形成了“质量立校、全员育人、特色办学、创新发展”的办学理念,在甘肃省内形成了“哪里有建筑工地,哪里就有建院毕业生”的局面。现为“甘肃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成功入选“甘肃省 13 所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培育学校”行列。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1]6 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16〕29 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
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积极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开展“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评价办法,选拔技术技能型人才。经甘肃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2019 年学院6 个系 35 个专业面向全省继续开展单独测试招生工作,为保证顺利完成招生录取工作任务,特制定 2019 年单独测试招生方案。
二、招生原则
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下,学院规范单独测试招生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严格执行“阳光”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科学选才、体现特色。
三、报名条件
(一)已取得我省 2019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
(二)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单独测试招生院校。
(三)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四)中职生“对口升学”考生所学专业类别不受限制。
四、招生计划
2019 年学院单独测试招生设置专业 35 个,50%的计划面向全省单独测试招生,50%的计划面向省内 75 个贫困县(市、区)实施分县定向单独测试招生,并重点向 58 个连片贫困县(市、区)倾斜,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
注:1.学制 3 年,学费 4500 元/年。
2.大一新生在康乐校区就读,大二、大三在兰州校本部就读。
3.具体招生计划数以甘肃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下达的文件为准。 五、报考方式及考试费用
(一)报名时间:2019 年 3 月 15 日 8:00 至 3 月 22 日 18: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网站(http://www.ganseea.cn或 http://art.ganseea.cn),根据网站提示进行报名并在线缴费(100 元/人)。考生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 3 月 27 日 8:00 起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在指定日期内未缴纳报名费者,视为自愿放弃;由于个人原因未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
注:参加现代学徒制面试的考生务必在填报志愿时优先填报现代学徒制专业,否则不能参加现代学徒制面试。
(三)所需报名材料如下:
1.2019 年单独测试报名表(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表用 A4 纸打印,并由考生个人签字确认,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3.户口所在地证明材料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考生本人页复印件)。
4.高中或中职所在学校开具个人班级排名及是否有违纪现象的证明,需加盖学校公章。
注:以上材料每位考生均需准备!
5.除以上材料外,申请免考资格的考生还需在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http://zhaosheng.gcvtc.edu.cn/)下载《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9 年单独测试优秀考生推荐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同时在审核的时候提供技能等级证书、技能比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邮寄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晏家坪三村 200 号(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收,邮编:730050,来函请注明“单独测试招生”字样。所有递交的报名材料(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凡在截止日期 2019 年 3 月 30 日前尚未送抵的,视为考生放弃报名资格;申请免考和面试的考生务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无需邮寄。
六、测试方式及时间
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参加资格审核;现代学徒制考生考试成绩由两部分组成:“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其中笔试成绩 300 分,面试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按非现代学徒制考生录取,非现代学徒制考生考试成绩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一)免考审核
1.审核时间: 2019 年 3 月 29 日 8:30 至 17:00
2.审核地点: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单独测试准考证、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兰州市七里河区晏家坪三村 200 号)参加资格审核。
3.推荐免考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中职生”,通过审核后,可免试,直接录取:
(1)招生专业相关技能等级证。2016 年 7 月 1 日后获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中级及中级以上技能证书并提供证书原件的。
(2)招生专业相关技能比赛获奖。2016 年 7 月 1 日后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市级(不含县级市)及市级以上技能比赛前三名或前三等奖(包含第三名或三等奖)获奖证书原件的。
(3)审核通过的考生将依据本人职业资格名称对应的招生专业录取。(见 2019 年推荐免试职业技能—报考专业对照表)
注:1.团体项目获奖证书必须有考生本人姓名。
2.技能等级证书或技能比赛获奖证书必须与报考专业对应。
3.推荐免考考生报考现代学徒制专业,亦需参加面试。
4.技能比赛按照比赛项目相关的专业录取。
2019 年推荐免考职业技能—报考专业对照表
注:其他工种不在学院推荐免考范围内。
(二)综合素质测试
1.笔试时间:2019 年 3 月 30 日 9:00 至 11:00
2.笔试地点: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单独测试准考证到学院指定的考场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3.测试内容:语文(120 分),数学(120 分),英语(60分),测试方式为笔试,总分 300 分,测试时间为 120 分钟。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9 年 3 月 30 日 14:00 至 17:00
2.面试地点: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单独测试准考证到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点参加面试。
3.面试考核标准
(1)自我介绍和对本专业的学习意愿。
(2)通过提问交流考察考生的专业适应能力和文化素养。
4.面试时长:10 分钟。
七、录取原则和办法
(一)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实施。
(二)学院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的原则,首先面向省内 75 个贫困县,按照考生单独测试总成绩,依据招生计划数,单独划线(一县一线)进行录取;其余未被录取所有考生,学院将按照考生单独测试总成绩,依据面向省内单独测试招生计划数,划定分数线进行录取。
(三)面向省内非贫困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户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生须经民政扶贫部门资格审核确认和县(区)招生机构信息采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按照“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统筹安排,录满为止。若专业招生计划未满,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调剂的,再次择优录取,不服从调剂的,不予录取。
(五)学院按照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上报单独测试报名系统,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六)根据教育部关于单独测试招生工作有关通知精神,凡被学院单独测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 2019 年综合评价、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考试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七)录取结果于 4 月 7 日可从甘肃省教育考试网站查询。
(八)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九)推荐免考、现代学徒制考生一旦录取,不能调换专业。
(十)在联合培养过程中,现代学徒制订单培养专业学生如未达到学校、企业、学生三方事先约定的要求,将取消现代学徒制订单培养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生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单独测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参加单独测试招生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2018 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规定》,确保单独测试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四)参加单独测试招生的学院工作人员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欺诈、作弊等手段帮助考生取得单独测试招生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考生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九、新生报到和复查
(一)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二)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学校。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十、政策待遇
单独测试招生计划纳入学院 2019 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录取数据由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通过单独测试招生进入学院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困难学生资助、奖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证书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同时,对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爱心助学基金、勤工助学及学费减免、缓缴学费、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形式给予资助,保证贫困学生能够顺利的完成学业。对就读省内高职(专科)院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照每学年 4500 元、500 元的标准免除(补助)学费、书本费,其补助资金由各县(区、市)教育部门发放。详细政策内容见《甘肃省高职(专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除(补助)学费和书本费实施细则》(甘教厅[2017]67 号)
十一、时间安排
十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晏家坪三村 200 号(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730050
学院网址:http://www.gcvtc.edu.cn/
招生网:http://zhaosheng.gcvtc.edu.cn/
电子邮箱:gsjyzjc@163.com
联系电话:
学院办公室 0931-2391150
学生处 0931-2391590
招生就业处 0931-2390242
建筑工程系 0931-2393640
交通工程系 0931-2393510
建筑系 0931-2393780
建筑经济管理系 0931-2393870
环境与市政工程系 0931-2393830
测绘地理信息系 0931-2393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