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地区
(1)设计学类专业:2018年不再组织专业课校考,拟招生省份以统(联)考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
(2)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2018年面向全国招生。
(3)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2018年不再组织专业课校考,拟招生省份以统(联)考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
招生计划
2018年艺术类本科专业为设计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4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名称 |
层次 |
计划 |
设计学类(含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摄影、动画和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
本科 |
1060 |
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
本科 |
60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本科 |
100 |
广播电视编导 |
本科 |
80 |
合计 |
1300 |
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以省级招办公布的计划为准。
报考条件
一、设计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课考试
我校2018年设计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均使用各省统(联)考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
二、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课考试
1.符合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
2.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如统一组织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课考试(以下简称“统考”),考生须参加统考且取得统考合格证,并符合各省级招办艺术类招生规定,方可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课考试(以下简称“校考”);如未组织统考,考生可直接报名参加我校校考。
3.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男女兼招,男生身高在1.80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8米以上。
考试时间与地点
我校2018年在哈尔滨、兰州、郑州、晋中、潍坊、石家庄、西安等7个城市设置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报名考试点。各考点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如下:
考点 |
考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点单位 |
详细地址 |
1 |
哈尔滨 |
1月12日-13日 |
1月17日 |
黑龙江东方学院 |
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十九路1号 |
2 |
兰州 |
1月5日-12日 |
1月18日 |
兰州文理学院 |
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400号 |
3 |
郑州 |
1月12日-16日 |
1月20日 |
郑州市106中学 |
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
4 |
晋中 |
1月12-16日 |
1月26日 |
山西传媒学院 |
晋中市榆次区山西高校新校区文化街125号 |
5 |
潍坊 |
1月31日-2月7日 |
3月3日 |
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
考试地点见艺术类专业课准考证 |
6 |
石家庄 |
2月23日-27日 |
3月3日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北校区) |
石家庄市高新区湘江道39号 |
7 |
西安 |
3月8日-9日 |
3月10日 |
西安工程大学 |
西安市碑林区金花南路19号 |
注:
(1)符合各省级招办艺术类招生规定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
(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点参加专业课考试,重复考试者成绩无效。
(3)“港澳台侨”考生报考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在西安考点报名考试。
(4)各考点具体报名考试时间以各省招办公布为准。
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内容:
a.形体测试:测量身高、体重、三围等尺寸(请自备泳装)和目测;
b.身体协调性测试(舞蹈、健美操任选一,音乐磁带、光碟、道具自备);
c.模特表演技巧考核:自备服装走台表演;
d.口试。
2.其它事宜: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和我校专业课考试准考证入场,考生食宿自理。
3.成绩公布:考生可于2018年4月中旬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b.xpu.edu.cn)查询专业课考试成绩和专业校考合格分数线,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者从我校招生网下载打印,不再单独发放专业课校考合格证,同时将合格考生信息上报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备案。
录取原則
(一)外省考生录取原则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统(联)考专业课成绩合格(使用校考的专业和省份必须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下述原则来录取:
1.设计学类专业:[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专业课统(联)考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综合总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按专业课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专业课统(联)考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综合总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注:若部分省份对艺术类专业规定了专业成绩认定办法、录取原则等,按照其省级招办规定执行。
(二)陕西省考生录取原则
根据陕西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7〕33号)文件精神,在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以下原则录取:
1.设计学类专业:按陕西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按专业课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学费标准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联合下发陕教资[2006]53号文件规定,我校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设计学类(含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摄影、动画和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均为9000元/年;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均为11000元/年。学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最新批复为准。
其它事项
1.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凭专业课考试准考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上述材料缺一不可,务请妥善保管。
2.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工作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3.学校设有综合素质奖学金和20余项专项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及精进助学金等资助项目,同时学校采取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减免学费等诸多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详情见我校招生网。
联系信息
校址:西安市金花南路19号邮编:710048
电话:(029)82330087
招生网:http://zsb.xpu.edu.cn
校园网:http://www.xp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