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程大学201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招生地区

(1)设计学类专业:2018年不再组织专业课校考,拟招生省份以统(联)考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

(2)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2018年面向全国招生。

(3)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2018年不再组织专业课校考,拟招生省份以统(联)考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

招生计划

2018年艺术类本科专业为设计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4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名称

层次

计划

设计学类(含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摄影、动画和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本科

1060

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本科

60

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科

100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80

合计

1300

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以省级招办公布的计划为准。

报考条件

一、设计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课考试

我校2018年设计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均使用各省统(联)考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

二、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课考试

1.符合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

2.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如统一组织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课考试(以下简称“统考”),考生须参加统考且取得统考合格证,并符合各省级招办艺术类招生规定,方可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课考试(以下简称“校考”);如未组织统考,考生可直接报名参加我校校考。

3.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男女兼招,男生身高在1.80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8米以上。

考试时间与地点

我校2018年在哈尔滨、兰州、郑州、晋中、潍坊、石家庄、西安等7个城市设置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报名考试点。各考点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如下:

考点
编号

考点
名称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考点单位

详细地址

1

哈尔滨

1月12日-13日
(网上报名)

1月17日

黑龙江东方学院

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十九路1号

2

兰州

1月5日-12日
(网上报名)

1月18日

兰州文理学院

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400号

3

郑州

1月12日-16日
(网上报名)

1月20日

郑州市106中学

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4

晋中

1月12-16日
(网上报名)

1月26日

山西传媒学院

晋中市榆次区山西高校新校区文化街125号

5

潍坊

1月31日-2月7日
2月22日-27日
(网上报名)

3月3日

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考试地点见艺术类专业课准考证

6

石家庄

2月23日-27日
(网上报名)

3月3日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北校区)

石家庄市高新区湘江道39号

7

西安

3月8日-9日

3月10日

西安工程大学

西安市碑林区金花南路19号

注:

(1)符合各省级招办艺术类招生规定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

(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点参加专业课考试,重复考试者成绩无效。

(3)“港澳台侨”考生报考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在西安考点报名考试。

(4)各考点具体报名考试时间以各省招办公布为准。

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内容:

a.形体测试:测量身高、体重、三围等尺寸(请自备泳装)和目测;

b.身体协调性测试(舞蹈、健美操任选一,音乐磁带、光碟、道具自备);

c.模特表演技巧考核:自备服装走台表演;

d.口试。

2.其它事宜: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和我校专业课考试准考证入场,考生食宿自理。

3.成绩公布:考生可于2018年4月中旬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b.xpu.edu.cn)查询专业课考试成绩和专业校考合格分数线,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者从我校招生网下载打印,不再单独发放专业课校考合格证,同时将合格考生信息上报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备案。

录取原則

(一)外省考生录取原则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统(联)考专业课成绩合格(使用校考的专业和省份必须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下述原则来录取:

1.设计学类专业:[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专业课统(联)考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综合总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按专业课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专业课统(联)考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综合总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注:若部分省份对艺术类专业规定了专业成绩认定办法、录取原则等,按照其省级招办规定执行。

(二)陕西省考生录取原则

根据陕西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7〕33号)文件精神,在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以下原则录取:

1.设计学类专业:按陕西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按专业课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学费标准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联合下发陕教资[2006]53号文件规定,我校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设计学类(含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摄影、动画和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均为9000元/年;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均为11000元/年。学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最新批复为准。

其它事项

1.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凭专业课考试准考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上述材料缺一不可,务请妥善保管。

2.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工作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3.学校设有综合素质奖学金和20余项专项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及精进助学金等资助项目,同时学校采取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减免学费等诸多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详情见我校招生网。

联系信息

校址:西安市金花南路19号邮编:710048

电话:(029)82330087

招生网:http://zsb.xpu.edu.cn

校园网:http://www.xp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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