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我校2018年单招考试时间为4月1号。
上午文化知识测试:9:30-11:30;
下午职业技能测试:13:30开始。
考试地点: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院内
第二条 考生需在3月31号当天或4月1号上午到我校南大门广场体育教学楼招生接待室凭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等)领取准考证。
第三条 考试开始前15分钟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等)进入规定考场对号入座,并将有效证件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验。考试开始指令发出后,考生才能开始答卷。
第四条 考生进入考场必须关闭各种通讯工具,并将工具放置指定物品存放处。参加闭卷考试考生在入场时除携带必要的文具外,不准携带其它物品。
第五条 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停止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交卷后应立即退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不得再返回考场续考。
第六条 考生领到试卷后,应清点试卷是否齐全,检查试卷有无缺损、错印等情况,若发现试卷差错应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
第七条 考生答卷前,在试卷密封线内填写指定内容(如姓名、考生号等)。凡漏写姓名、考生号、座位号或字迹模糊无法辨认,以及在试卷密封线外填写考生号、姓名或作其他标记的试卷一律按零分处理。
第八条 考生答卷时需要用黑色水笔书写。特殊要求的科目按具体要求执行。
第九条 考生不得询问试题题意,若发现试题字迹模糊或试题有误,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不准询问其他考生。
第十条 考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监督管理。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传递物品,打手势,做暗号;不准擅自借用其他考生文具;不准偷看、抄袭他人答卷或允许他人抄袭自己的答卷;严禁夹带;严禁换卷、替考,以及其他违纪、舞弊行为。
第十一条 在考试期间原则上不允许上厕所,若遇特殊情况,须由工作人员陪同出入考场。
第十二条 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将答卷(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并按监考人员要求退离考场。严禁将试卷、答卷(答题卡)和考场统一发放的草稿纸带出考场。
第十三条 考生必须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的安排。
第十四条 考生可以保留因参加单招考试所产生的路费凭证(客车票、火车票、高铁二等座等可用以报销的凭证),被录取的考生在开学后会报销单招考试的来回路费。
第十五条 考生领取准考证时可领取相应的午餐券用于单招考试当天的中午就餐。
第十六条 各条须知均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关于艺术类专业职业技能测试的考前说明
我校共有两类艺术类专业:美术设计类专业、音乐类专业。根据专业的特长所需,两类专业的职业技能测试分别为:
设计类专业(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素描、速写;
音乐类(现代流行音乐、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视唱、音乐理论知识、专业主科展示。
因为测试内容的特殊性,考生在进行部分科目时需自备相应考试工具,分别为:
设计类专业:在素描和速写的测试中,考生需自备画板或画夹,自备黑色钢笔或签字笔、铅笔、橡皮等文具,其它表现工具与材料不限。
音乐类专业:在专业主课测试中,除钢琴、架子鼓外,主科为器乐的考生需要自带乐器。主科以声乐的考生需要演唱一首完整的声乐作品,可自备伴奏,也可请考务人员伴奏但需提供歌曲乐谱。以钢琴、打击乐、民族器乐等器乐为主科的需要演奏一首完整的器乐作品;以舞蹈为主科的需要展示一个完整的成品舞蹈作品,音乐自备。
关于艺术类专业职业技能测试存在疑惑的考生可以致电我校艺术学院进行咨询。
艺术学院电话:0371-58525531/58525530/58525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