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
二、院校国标码
10351
三、校址
茶山校区:
温州市瓯海区茶山高教园区
学院路校区:
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276号
全日制本科新生在茶山校区
四、层次
☑ 本科 □ 专科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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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温州大学
证书种类: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温州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者,授予温州大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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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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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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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计划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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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和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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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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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一)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二)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三)学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对部分招生专业(类)设定高考单科成绩要求。机械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俄罗斯伏尔加格勒国立技术大学合作办学,俄方教师采用英文授课,要求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按150分计);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浙江省考生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外省考生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满分按150分计),体育特招生外语单科成绩要求可适当降低。
(四)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五)新高考改革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1.在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的考生只要单科成绩和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2.在实行院校平行志愿、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
(六)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择优录取。
(七)其他省份进档的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按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专业(类)。
(八)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能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按考生的投档成绩择优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同批次投档结束后,如仍有部分专业计划未能录满,则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执行。
(九)同分考生排序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若未对同分考生做统一规定的,依次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文理综合/选考科目总分高低排序,择优录取)。
(十)艺术类、体育类(体育特招生)、地方专项、师资定向、三位一体、华侨港澳台招生、专升本、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等招生类别的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