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7万平方米(约合105.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3.4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2.3平方米;生师比24.3;专任教师178人,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7.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31.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3242.8元;图书12.9万册,生均图书29.2册。
二、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
我校民族表演艺术专业在辽宁省内招生,对考生语种和性别无限制。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计划执行。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艺术类招生计划设置说明
序号 |
专业代码 |
艺术类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省统考 |
学制 |
科类1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 (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学费 (元/年•生) |
1 |
550301 |
民族表演艺术 |
民声 |
声乐演唱 |
3 |
文理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6000 |
2 |
550301 |
民族表演艺术 |
中国 |
舞蹈表演 |
3 |
文理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6000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学费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费 |
校区 |
宿费 |
1 |
550301 |
民族表演艺术 |
6000 |
阜新 |
500 |
2.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奖助学金:
省政府奖学金额度:8000元/人/年。
国家奖学金额度: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5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额度:一等助学金4400元/人/年,二等助学金2750元/人/年。
4.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措施
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无。
七、录取办法说明
1. 批次设置情况
2022年我校民族表演艺术专业只面向辽宁省内参加艺术类省统考的考生,执行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艺术类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录取批次和平行志愿投档原则。
2、录取原则
我校艺术类只有民族表演艺术一个专业,只录取参加辽宁省级艺术类(舞蹈表演(中国民间舞)、声乐演唱(民声))统考的考生,对参加辽宁省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控制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综合分即“专门化”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当考生“专门化”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再相同按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试、复查,复试、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试、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六、联系电话、网址
学校网址:http://www.lnnc.edu.cn/
阜新校区:电话:0418-2281834 0418-2281836(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