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株洲市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株教函〔2022〕11号文件)精神和《株洲市四中2022年招生工作方案》安排,2022年我校面向全市招收一定数量的专业生,为规范招生秩序,保证招生结果公平公正,特制订本办法。
1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切实推行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生个性发展,促进学校特色发展。
2
基本原则
(一)尊重学生意愿,自行报考,自选项目;
(二)科学设计流程,严控过程,确保公平;
(三)周密组织测试,公开结果,择优录取。
3
招生类别
(一)艺术类:声乐、西洋乐、民乐、舞蹈、美术
(二)体育类:足球、田径
4
招生计划
(一)总计划:116人以内。(专业生招生总人数不超过学校本年度招生总计划800人的15%,含市音乐学科基地上浮5%招生计划)
(二)分类计划:
①艺术类100人以内。
②体育类16人以内。具体分配如下表:
一级类别 | 二级类别 | 三级类别 | 计划人数 |
艺术 | 声乐 | 声乐 | ≤5 |
西洋乐 | 不限 | ≤15 | |
民乐 | 不限 | ≤5 | |
舞蹈 | 舞蹈 | ≤45 | |
美术 | 美术 | ≤30 | |
体育 | 球类 | 男子足球 | ≤11 |
田径 | 田径(限招径赛\跳部项目) | ≤5 |
备注:各专业报名参考人数须达到计划数的2倍,计划数与参考人数低于1:2的专业,录取时按比例核减该专业的招生计划。(如某专业参考人数达到最大计划数的2倍及以上,录取计划则按照该专业的最大计划数执行)。
5
报名条件
(一)就读初中期间,参加地市级及以上的宣传、教育、体育、文化等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艺术展演比赛、体育竞赛活动获得表彰、奖励、名次的学生均符合报名条件。
(二)身体条件
必须达到适合学习相关专业的身体条件要求。
1.舞蹈:形象好,身材均匀,上下身比例协调。男生身高1.70M以上,女生1.60M以上。
2.声乐:形象好,身材均匀,嗓音条件好,发音器官符合声乐学习的要求,男生身高1.65M以上,女生1.58M以上。
3.田径:男生身高1.72M以上,女生身高1.60M以上,专业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身高条件。
4.足球:男生身高1.68M以上,守门员身高须在1.80M以上。
(三)文化要求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文化学科(指语文、数学、英语、综合I、综合II)成绩在D等以上(含D等)等第。
(四)专业要求
6
招生程序
(一)资格审查
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必须先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后的方可网上报名,方可参加专业生测试。
考生须在5月10日前到我校现场提交资格审核资料。审查资料主要包括:
1.学生本人的基本情况证明,如学籍证明、户口证明等;
2.获奖或者参演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考生2张1寸免冠标准近照。
资格审核地点:
株洲市四中招生办,电话:28148038、28209227
通过资格审查获得我校招生资格后,考生、家长在网上报名参加测试。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5月12日8:00至5月17日18:00。
2.报名流程
(1)登录系统。登录株洲教育网点击“株洲市2022年普通高中专业生测试报名系统”,输入用户名及初始密码登录。
(2)修改密码。修改初始密码,考生必须牢记修改的密码,并严格保密,因密码泄露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3)完善信息。填写手机号码等信息。(此手机号码用于忘记密码时接收验证码和招生录取时的联系方式。)
(4)报名测试。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须根据我校确定的考试时间,报名参加专业测试。每生限报1个专业。
(三)专业测试
1.考生在考试前2天领取《株洲市四中2022年专业生测试参考证》。
2.测试时间:5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注:学生凭“两证”(身份证和专业生测试参考证)进入场地参加测试。
3.测试地点:株洲市四中艺教馆、美术课程基地、体育场。
4.测试要求:
(1)专业生测试评委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学校在测试前一天确定测试(评卷)评委名单,由学校纪检工作人员通知评委,并将评委名单抄送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备案。
(2)评委及考试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并签订保密廉洁责任书。
(3)凡是能够现场打分的,严格按要求现场打分,向考生公布测试结果,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4)体育类考生参考,家长自购保险,安全责任自负。
(四)录取办法
1.5月27日前,学校将审核后的专业成绩以适当的方式告知考生本人,以便考生填写志愿。
2.志愿填报。考生必须在志愿系统中填报我校的专业生志愿,才能参加我校的专业生录取。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1-10日。
3.录取方式。专业生实行网上录取,录取时间为7月9-10日。录取时按照“成绩排序、志愿优先”的原则。“成绩排序”是指同一个专业类别的考生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志愿优先”指在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4.分数组成。依据综合成绩排序录取;综合成绩计分方式为专业成绩×70%+文化学科成绩×30%。体育专业生录取时,综合素质评价中的身心健康维度必须为B及以上等第;艺术专业生录取时,综合素质评价中的艺术素养维度必须为B及以上等第。
5.凡通过专业生招考录取到我校就读的学生,需要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在高中期间以体育、艺术为专业发展方向,自愿接受我校的专业培训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