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艺术学校是厦门市直属公办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创办于1958年,地处风景优美的环岛路珍珠湾畔,2008年经教育部、文旅部确认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学校坚持立德树人,以培养德艺双馨的社会主义艺术人才为目标,开设具有中华民族文化底蕴与富有闽台特色的品牌专业:舞蹈表演(中国舞、歌舞)、戏曲表演(歌仔戏、高甲戏)、曲艺表演(南音)、音乐表演、戏剧表演、社会文化艺术、茶艺与茶营销、木偶表演、舞台技术设计与制作等。学校将教学、科研、创作、表演、培训和交流很好地结合起来,融特色教育、职业教育、精英教育、社会教育为一体,培养了一大批优秀艺术表演人才,其中不乏文华奖、梅花奖、荷花奖、牡丹奖演员,为福建省和厦门市的文艺繁荣发展做出了贡献,在全国乃至东南亚有一定影响。
学校首创“校团合一”的办学模式,与北京舞蹈学院共同培育创建的中国第一个专业民间舞艺术表演团体——厦门小白鹭民间舞艺术中心(原厦门小白鹭民间舞团)享誉海内外。学校拥有高品位、高规格、多功能、现代化的厦门小白鹭艺术中心金荣剧场。创办23年的小白鹭业余艺术学校为社会培养艺术爱好者,慕名而来的海内外学员络绎不绝。厦门艺术学校走出了一条融“学校、舞团、剧场、业余艺校”四位一体的创新办学之路。
一、招生计划
二、报名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艺术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尊敬师长,勤奋刻苦。 (二)身心健康,有学习和生活的自理能力,无任何不适宜从事舞蹈、声乐、器乐、戏曲等专业训练和集体生活的疾病或缺陷。 (三)必须符合学校各招生专业对学历(年级)的要求。 (四)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的正式在校生一律谢绝报考;经审核发现,学校将取消其考试及录取资格。 三、报名、考试时间安排及所需材料 (一)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1.网上预报名,步骤如下: (1)2025年4月1日-10日网上提交报名登记表(如错过网上报名,请根据以下专业初试时间现场报名)。 (2)报名登记表(厦门艺术学校微信公众号菜单栏自行下载或点击下面链接下载)。 (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四、考试内容 着装要求:考生不化妆,不戴头饰,刘海不遮住额头,不穿演出服。舞蹈表演六年制专业(中国舞、歌舞)女生:盘头、穿吊带体操服,不穿裤袜,穿软底练功鞋。男生:着白色紧身背心,平角舞蹈短裤,穿软底练功鞋。服装不得有标志身份信息的特殊logo或图案。音乐一律使用U盘,只留一首考试曲目。
五、体检
复试合格的考生于公榜次日由学校组织统一参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包括:身高体重,健康检查(五官、视力、内外科等)胸片、心电图、肝功能、血常规、空腹血糖、肾功能三项。 六、录取与毕业 (一)录取原则 1.六年制:舞蹈表演(中国舞)、舞蹈表演(歌舞)、音乐表演专业考生,专业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专业面试和文化考试合格的考生,按专业面试成绩排名顺序录取;因考生志愿、文化课成绩未达标、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实际录取人数未满足招生计划时,则从候补考生中按前述规则顺序递补。 2.三年制非厦门生源:音乐表演、戏曲表演(歌仔戏)、音乐表演(歌仔戏)、戏剧表演、社会文化艺术(美术)、茶艺与茶营销专业考生,专业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文化考试合格线为60分,专业面试和文化考试合格的考生,按专业面试成绩排名顺序录取。 3.三年制厦门生源:音乐表演、戏曲表演(歌仔戏)、音乐表演(歌仔戏)、戏剧表演、社会文化艺术(美术)、茶艺与茶营销专业考生,专业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不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考试,考生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填报志愿后按2025年厦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录取。 4.面向厦门生源和面向非厦门生源的剩余计划不进行调剂,台湾生源剩余计划可进行本专业调剂。 (二)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考试当中出现各种形式的舞弊或违纪行为。 (三)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我校的要求办理有关录取手续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录取原则递补。 (四)我校录取的小六应届毕业生需自愿放弃九年义务教育小升初电脑派位。 (五)录取名单经我校公示,无异议后,发放《通知书》。 1.六年制:舞蹈表演(中国舞)、舞蹈表演(歌舞)、音乐表演专业考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2.三年制非厦门生源:音乐表演、戏曲表演(歌仔戏)、音乐表演(歌仔戏)、戏剧表演、社会文化艺术(美术)、茶艺与茶营销专业的考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3.三年制厦门生源:音乐表演、戏曲表演(歌仔戏)、音乐表演(歌仔戏)、戏剧表演、社会文化艺术(美术)、茶艺与茶营销专业的考生于2025年厦门市中招录取结束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学习费用以及在校学习的有关事项 (一)学习及生活费用 1.学费:学费全免。 2.住宿费:三年制专业的学生,650元/年。六年制专业的学生,前三年免交住宿费。 3.伙食费:学生根据实际用餐情况自行充值消费。 4.课本费:按照实际发生额代收代缴。六年制专业的学生,前三年免交课本费。 5.专业教具费、教辅资料费自理;保险自愿。 (二)困难补助与奖励 1.学生享受困难补助的标准按照厦门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2.学习成绩、品行表现优秀的学生按照有关规定可获得学校颁发的奖学金。 八、升学与就业 (一)学生取得毕业资格后按照“自主选择、学校指导”的方式进行,学校升学与就业指导部门将根据学生的毕业意愿提供咨询和服务。 (二)报考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应符合当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报名条件(如户籍、学籍、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方面的要求),不符合当年条件的省外户籍学生则须回原户籍地参加高考。 (三)戏曲表演专业(歌仔戏)、音乐表演专业(歌仔戏)学生毕业后由厦门丰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考核择优80%以上录用。 九、招生考试纪律 在招生考试期间和学生入学后,凡有考试舞弊或其他违反招生考试纪律的行为,经查证情况属实的将立即取消有关考生的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录取的做退学处理,考生的学籍退回原生源地。违纪的相关人员根据情节按照有关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