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5年泰州市普通高中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项 目 | 人数 | 备 注 | |
体 育 | 田径 | 3人 |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跳远,男女不限 |
艺 术 | 声乐 | 2人 | 流行唱法除外 |
器乐 | 2人 | 钢琴 | |
舞蹈 | 2人 | 街舞除外 | |
5621项目 | 手球 | 9人 | 男生5人,女生4人 |
(一)招生对象
2025年海陵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市直学校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要求
1.体育特长生(具体项目见附件1)
(1)获国家三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2)获得省级(含)以上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比赛项目前8名(集体项目和团体比赛仅指主力队员);
(3)获得泰州市级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比赛项目前6名(集体项目和团体比赛仅指主力队员);
(4)特长生报名项目须与获奖项目一致。
2.艺术特长生(具体项目见附件1)
(1)获得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中学生个人艺术单项比赛二等奖及以上;
(2)获得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中学生个人艺术单项比赛一等奖;
(3)特长生报名项目须与获奖项目一致。
3.“5621”项目报名资格以泰州市体育局核准的名单为准。
(一)报名
符合泰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特长生报名条件的学生,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于4月15日下午5:00前,到泰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教务处报名(联系人:刘老师,办公室电话:86575055,地址:江州北路298号),所送材料包括:
1.《泰州市普通高中拟招收特长生申报表》一式两份(附件2),交毕业学校审核、签字、盖章;
2.学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电子学籍卡一式两份;
3.体育类特长生还需提供参加比赛《秩序册》、《成绩册》、成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集体项目的要提供主力队员证明(教练员签字、学校盖章);
4.一寸蓝底近照2张(含申请表上一张);
5.艺术类特长生需提供获奖证书、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特长生自主招生的学生的材料,初中学校应进行初步审查,经泰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特长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汇总上报泰州市教育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泰州市教育局网站、泰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学生所在学校门户网站、校内校务公开栏及所在班级同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泰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放专项测试通知。
(一)测试办法
体育类(150分):
专业技能考试:
田径(在所列项目中任选1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跳远(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3)。
艺术类(150分):
1.声乐:简谱视唱、简单节奏模唱、单音听辨,外国作品需用原文演唱,歌剧咏叹调需用原调演唱。可以音频伴奏或者现场清唱。
2.器乐:简谱视唱、简单节奏模唱、单音听辨,演奏一首器乐作品,作品自选,限时4—6分钟,一律不采用伴奏。
3.舞蹈:基本功与技术技巧展示、节奏模仿,舞蹈剧目限时5分钟,舞种为中国舞、民族民间舞或芭蕾舞选一。
测试合格的特长生名单及成绩在泰州教育网、学生所在学校校内校务公示栏及所在班级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我校会通知特长测试合格考生及家长到校签订特长生培养协议,不按规定时间签订培养协议的考生作自动弃权处理。
专业测试合格的艺体特长生,其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为海陵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对于获得省届运会前8名、省体育行政部门计划内年度比赛前6名(集体项目中的主力队员)的运动员,拟报考“5621”项目学校的,经“5621”项目学校申请、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中考成绩要求,但不得低于我校中考录取分数线的80%。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运动员称号的学生运动员或省届运会前三名、省体育行政部门计划内年度比赛第一名、全国体育行政部门计划内年度比赛及以上比赛前六名的学生运动员(集体项目和团体比赛仅指主力队员),可适当降低中考成绩要求,但不得低于我校中考录取分数线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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