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体育类22名。男子足球:12名,其中守门员1名、后卫4名、中场5名、前锋2名;田径:6名,其中男子200米、男子200米栏、男子跳高、男子跳远、女子三级跳远、女子跳远各1名;科技型电子竞技4名(FPV无人机足球2名、FPV无人机竞速1名、机器人竞技轨迹赛1名)。
艺术类10名(女子舞蹈:中国舞专业,10名)。
共计32名。
(二)报名条件
符合《招生工作通知》和《招收特长生工作通知》中规定的招生对象和范围,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体育类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杭州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招生当年)获初中组个人项目比赛前四名者;
②初中教育阶段(指义务教育阶段七至九年级,下同)曾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的第一发文单位)的体育竞赛个人项目前六名或一、二、三等奖(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
③初中教育阶段曾获浙江省青少年冠军赛、浙江省中小学冠军赛、浙江省青少年(儿童)冠军赛、浙江省少年(儿童)冠军赛个人项目前四名者。【本栏比赛项目认定时间始于2021年7月】;
④初中教育阶段获(足球、田径)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
⑤杭州市区中学生足球比赛(初三当年)初中组冠、亚军队主力队员(主力队员需符合认定标准);
⑥初中教育阶段曾获杭州市中小学生阳光体育竞赛科技型电子竞技(FPV无人机、机器人竞技)等赛事初中组个人项目前六名者。【本栏比赛项目认定时间始于2021年7月】。
艺术类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初中教育阶段曾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的第一发文单位,下同)的艺术现场比赛个人项目(四人及以下)一、二、三等奖或前六名者(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不含各级艺术教育委员会);
②初中教育阶段曾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现场比赛中学组个人项目一、二等奖者;
③初三阶段时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团“优秀团员”称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