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类:共8名。其中乒乓球2名、网球2名、体育四项4名。
艺术类:共6名。其中西洋乐器2名、民族乐器2名、舞蹈2名。
初中教育阶段获乒乓球、网球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
初中教育阶段曾获浙江省运动会、浙江省青少年(儿童)锦标赛等八项赛事(正赛,不含分站赛、积分赛等)个人项目前六名者(认定时间始于2021年7月)。
初二、初三教育阶段曾获杭州市中学生网球、乒乓球比赛初中组个人项目前六名者。
初二、初三教育阶段曾获余杭区或临平区两区中学生乒乓球比赛初中组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符合《关于2024年余杭区、临平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招生对象条件,并满足2024年临平区、余杭区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类等特长生参考范围中体育专业要求,并具备一定体育专业素质、身心健康,身体无残缺、无重大疾病史。
初中教育阶段曾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独奏、重奏(四人及以下)、协奏(四人及以下)、齐奏(四人及以下)现场比赛中学组个人项目一、二等奖者;初中教育阶段曾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等现场比赛中学组个人项目一、二等奖者。
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艺术现场比赛舞蹈、器乐类个人项目(四人及以下)一、二、三等奖或前六名者(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不含各级艺术教育委员会)。
初三阶段时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团(相应项目)优秀团员称号者。
初中阶段取得相应专业全国社会艺术考级十级证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