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区教育局发布2022年临安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通知

来源: 2022-06-26

临安区教育局发布2022年临安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通知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学校特色化多样化发展,临安区教育局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22〕12号)和《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基〔202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发布临安区2022年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有关通知。


一、招生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初中毕业生,可报考我区各类高中:

1.凡取得本区初级中学在册学籍的浙江省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符合《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临安接受义务教育及参加各类高中升学考试管理办法(试行)》(临政办函〔2018〕13号)规定条件的浙江省外户籍应届毕业学生;

3.在外地就读,具有本区户籍,要求回户籍地参加毕业升学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4.符合条件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5.符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党委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的引进人才子女等。

各类高中在册学生及已被各类高中提前录取的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招生计划

按我区初中毕业生均能升入高中段学校、普职教育协调发展的原则,今年增加招生计划,特别是普高招生计划2592人,比去年增加392人。

2022年临安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学 校

班级数

计划招生数

分配生

集中招生

合计

临安中学

12

480

96(含特长生计划6人、主城区双向对等招生计划56人)

576

天目高中

12

270

306(含特长生)

576

於潜中学

10

270

210(含特长生)

480

昌化中学

10

270

210(含特长生)

480

天目外国语学校

10


480(含特色班)

480

杭州高级中学

钱江校区



7人


杭州第二中学

滨江校区



7人


杭州第四中学

下沙校区



7人


杭州第十四中学康桥校区



7人


杭州学军中学

紫金港校区



7人


杭州长河高级中学



7人


杭州师范大学

附属中学



7人


浙江大学附属中学丁兰校区



7人


合计

54

1290

1302

2592


2022年临安区职业教育类学校招生计划

一、临安区职业教育中心(含技工学校)(1421人)

(一)第一批招生计划:

1.工艺美术A班47人,学制三年

2.机械加工A班47人,学制三年

(二)第二批招生计划:

1.特色专业类招生计划

(1)学前教育28人(中高职一体化班),学制3+2年

(2)护理45人(中高职一体化班),学制3+2年

2.其他专业类招生计划

(1)机械加工技术35人(中高职一体化班),学制3+2年

(2)电气设备运行与控制36人(中高职一体化班),学制3+2年

(3)汽车运用与维修25人(中高职一体化班),学制3+2年

(4)会计事务45人(中高职一体化班),学制3+2年

(5)工艺美术40人(中高职一体化班),学制3+2年

(6)电子商务42人(中高职一体化班),学制3+2年

(7)中餐烹饪40人(中高职一体化班),学制3+2年

(8)机械加工B班100人,学制三年

(9)电气设备运行与控制150人,学制三年

(10)汽车运用与维修50人,学制三年

(11)会计事务50人,学制三年

(12)工艺美术B班50人,学制三年

(13)护理94人,学制三年

(14)电子商务100人,学制三年

(15)中餐烹饪150人,学制三年

(16)幼儿保育47人,学制三年

(17)机械设备装配与自动控制150人,高级工班,学制五年(技工学校)

(18)计算机应用与维修50人,中级工班,学制三年(技工学校)

二、临安区昌化职业高级中学(590人)

(一)第一批招生计划:

1.数控技术应用A班40人,学制三年

2.文秘A班40人,学制三年

(二)第二批招生计划:

1.特色专业类招生计划

(1)数控技术应用35人(中高职一体化班),学制3+2年

(2)旅游服务与管理35人(中高职一体化班),学制3+2年

2. 其他专业类招生计划

(1)雕刻艺术设计(鸡血石雕刻)40人(中高职一体化班),学制3+2年 

(2)旅游服务与管理100人,学制三年

(3)数控技术应用B班200人,学制三年

(4)文秘B班50人,学制三年

(5)计算机应用50人,学制三年

三、普通中专及外地其他学校招生(约150人)


三、招生报名与考试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5月24—25日

2.考试时间:6月18—19日


图片

3. 考试形式、答卷时间、满分分值、计分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形式

答卷时间

满分分值

计分

语 文

闭卷

120分钟

120分

按卷面得分计分

数 学

闭卷

100分钟

120分

按卷面得分计分

英 语

闭卷

(含听力)

100分钟

120分

按卷面得分计分

科 学

闭卷

120分钟

160分

按卷面得分计分

社会

闭卷

90分钟

100分

按卷面得分80%计入总分

信息技术

上机考

45分钟

10分

按等第赋分

体育

按四大类测试项目进行测试

40分

按实际得分计分

满分分值合计

670分

650分

备注:各学科得分和体育科目总分均按四舍五入取整数。考试科目“社会”

即“道德与法治·历史与社会”的简称。

四、招生录取工作

各类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分提前自主招生和集中统一招生两个阶段进行。已被前一阶段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再进入后续阶段的招生录取。

(一) 提前自主招生

提前自主招生录取工作按以下顺序依次进行。

1.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培养试点招生。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由学生自主报名,通过杭州市统一录取平台录取。

2.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2022年分配生实行统一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后提前录取。

3.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各普通高中按照《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工作的通知》要求自主招生。如出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其剩余计划纳入集中统一招生计划数。

4.2022年杭州市人民职业学校与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联合举办五年制幼儿保育(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

(二)集中统一招生

集中统一招生按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共3个批次依次进行。

第一批录取:区属5所普通高中、与我区对等定额招生的杭州市局直属8所普高;区职教中心工艺美术班A班、机械加工班A班和区昌化职业高级中学数控技术应用班A班、文秘班A班。

第二批录取:职高类特色专业和其他专业。

第三批录取:由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与未被各类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进行双向选择。

志愿填报

各类高中集中统一招生志愿填报办法为:考前填报志愿,分三批录取。

第一批为普通高中学校(含与我区对等定额招生的杭州市局直属8所普高)、区职教中心工艺美术班A班、机械加工班A班和区昌化职业高级中学数控技术应用班A班、文秘班A班。第一批设四个平行志愿,与我区对等定额招生的杭州市局直属8所普高最多填报一个。

第二批为职高类特色专业和其他专业,可填报2个职高类特色专业和2所职业高中的其他专业,每所职高最多可以选择9个专业。对所有已被录取的学生,不得再择校,其他学校也不得再录取。

第三批为各类高中招生市场的录取,由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与未被各类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进行双向选择。

招生录取办法

招生录取以综合评语中的操行等第和综合素质情况等级评定作为前置条件,采用考前填报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方式进行。根据学生所填志愿,按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名次号择优录取。

各类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为:

(1)升入第一批录取学校的学生,其综合评语中的操行等第良好及以上,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获得2个A等4个P等及以上。

(2)升入第二批录取学校的学生,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获得4个P等及以上。

各类高中招生录取按平行志愿投档实施。第一批和第二批均使用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

“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首先对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体现“分数优先”的原则;再根据排序逐个对考生按所填报的平行志愿按顺序(A到D)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学校投档,体现“遵循志愿”的原则。当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所有考试科目总分排序;考试科目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课总分排序;文化课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科顺序排列:数学、科学、语文、英语、社会。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学生按规定程序被所报考学校录取后,不得要求放弃录取结果,其他招生学校不得再行录取。民办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招收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低于控分线的学生。积极发展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满足区域内轻度和中度智障学生接受高中段教育的需求。

(二)各招生学校特别是民办学校,应严格按计划招生,按照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另立收费项目,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捐助费用及设备物品。各高中学校要规范学籍管理,严禁挂靠学籍,做到“人籍一致”。

(三)各高中、初中学校要加强各类高中招生相关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坚持和完善公示制度、监督制度,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四)学校要加强各类高中招生政策的宣传,使广大考生、家长及时了解有关政策、要求,及时回应社会、家长关切的问题,主动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各高中学校要规范招生及宣传行为,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五)学校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坚持科学防控,规范做好各项组织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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