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珠海市2022年中考主要工作日程安排
珠海市2022年中考考试时间与科目安排
计入中考总分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和体育科目的成绩计入中考总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3科满分各为120分,物理、化学2科满分各为100分,体育满分为45分。2022年,我市中考成绩满分为605分。
等级性考试科目
地理、生物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为等级性考试科目,其成绩以A、B、C、D等级呈现。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分数(10分)与笔试分数(90分)相加后作为本学科考试总成绩(以A、B、C、D等级呈现)。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依据,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均达到C级以上(含C级)方可被普通高中(含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生物学、地理在当科结业年级(初二)进行考试,初三考生(含社青类考生)可结合考试成绩及自身实际申请补考,并在规定时间报名。
体育考试科目
体育考试科目分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必考科目包括长跑〔800米(女)和1000米(男)〕或100米游泳,由考生自主选择一项;选考科目包括三级蛙跳、投掷实心球、足球25米绕杆运球、一分钟跳绳、篮球半场来回运球上篮五个项目,由考生自主选择一项。
合格性考试科目
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为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以合格与不合格方式呈现,不合格者不得被普通高中录取。
志愿填报时间、方式及注意事项
全市统一实行网上志愿填报,考生凭个人账号登录“珠海市中考管理系统”填报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时间:6月30日—7月2日;
学校打印志愿表、考生确认时间:7月3日—4日。
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须于6月30日—7月1日上午填报志愿并进行网上确认,无需打印纸质件签字。
普通高中招生范围
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
珠海市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二中学、珠海市实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珠海市艺术高级中学和民办普通高中(珠海市香樟中学招生性别不限)
招生计划的80%面向全市招生,20%面向本区招生的学校:
珠海市斗门区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斗门一中面向斗门区、珠海一中平沙校区面向原高栏港区、省实珠海学校面向金湾区)
招生计划50%面向全市招生,50%面向斗门、金湾区招生的学校:珠海市田家炳中学
面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香洲区和高新区招生的学校:珠海市第三中学、珠海市第四中学
面向斗门区招生的学校:珠海市斗门区和风中学
志愿批次
各类学校的志愿批次分为三批,考生应按批次顺序填报志愿。
1.自主招生批
参加自主招生网上报名且通过自主招生学校报名审核的考生(具体以各招生学校公布名单为准)可以填报相应招生学校的自主招生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3个自主招生志愿。未填报自主招生志愿的,不予参加现场考查和录取。市艺术高级中学志愿,在本批次填报。
2.第一批普通高中学校(含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考生可填报10个志愿。其中:
第1至第4志愿为统招生志愿,限填报以下学校:珠海市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二中学、珠海市斗门区第一中学、珠海市实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
第5至第7志愿为指标生志愿,具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从已选报的上述指标生招生学校中选择3所学校作为指标生志愿。
3.第二批
中职(含技工,下同)学校,考生可填报6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8个专业,其中:
第1至第4☞填报“三二分段”或五年制高级技工专业;第5至8☞填报普通类专业;无“三二分段”或五年制高级技工专业的志愿学校,可全部填报普通类专业。
关于指标生
指标生招生计划
珠海市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二中学、珠海市斗门区第一中学、珠海市实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5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不含民族班招生计划)中不超过70%的名额作为指标生招生计划(斗门一中面向斗门20%的招生计划同样划分不超过70%的名额作为指标生招生计划)。
珠海市第三中学、珠海市斗门区和风中学招生计划中不超过40%的名额作为指标生招生计划。
指标生名额分配办法
各初级中学可以分配到某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生名额=(本校报考考生数/全市考生总数)×某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不含民族班招生计划)的70%;其中:斗门一中分配到斗门区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斗门一中面向全市80%招生计划中分配到的指标生名额+斗门一中面向斗门区20%招生计划中分配到的指标生名额(按本区考生总数计);各初级中学可以分配到某所省一级普通高中的指标生名额=(本校报考考生数/本区考生总数)×某所省一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40%。
原则上每所初级中学在相应普通高中至少分配有1个指标生名额。初级中学具有指标生资格考生数少于50人的,分配1个指标生名额。各初级中学指标生名额按向下取整保留整数,不按四舍五入取整。不超过指定比例的指标生名额按向下取整分配完毕后,剩余名额转为统招计划。
指标生录取办法
采取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录取。指标生录取设最低控制分数线,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最低分数线控制在该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全市统招线下30分以内;其中,斗门一中面向斗门区20%招生计划所对应的统招分数线下30分作为该校录取斗门区指标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省一级普通高中指标生最低分数线控制在该所省一级普通高中统招线下30分以内。
各初中学校所分配指标生名额没有完成的自动转为相应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录取期间,招生系统将无法完成的剩余指标生名额回收为统招生计划,并按回收后的统招生计划和实际使用的指标生计划,划定统招生分数线和指标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一并完成统招生和指标生的录取工作。
成绩查询与录取
成绩查询及复查方式
7月8日公布成绩,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密码登录“珠海市中考管理系统”查询考试成绩,也可到原毕业学校查询考试成绩。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须于7月9日凭准考证到报名点(原初中毕业学校)登记复查,经由报名点(学校)审核后在“珠海市中考管理系统”上提交成绩复查申请。社青类考生可到市招生办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录取顺序及录取办法
第一,自主招生批录取;第二,普通高中统招生及指标生录取;第三,中职学校录取。
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考生成绩、志愿和招生计划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