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法修订普高、职高大调整
新修订的《职教法》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取消初中毕业后普职分流,这让更多人可以升入普通高中,减轻义务教育“内卷”;明确本科职业教育,高考后填报志愿的选择将更多;写入本科以上层次职业教育,有助于培养更高技能人才。
01.普职分流改为协调发展
原职业教育法规定,国家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普及程度,实施以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就是原则上要按50%的比例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向中等职业学校分流。
而新修订的《职教法》首次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它直接废除普职分流。修改为“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图源 |
02.中职生也可以读大专和本科
当“普职分流”变为“普职协调发展”,中职教育的定位和前景随即改变。职业教育法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有关专业实行与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的贯通招生和培养。
中职生不仅可以读大专,还可以读本科。
03.可依法申请相应学位
本科职业教育有了明确法律依据,研究生层次职业教育也有了空间。职业教育法新增加规定:
接受高等职业学校教育,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可以依法申请相应学位。有专家指出,授予何种学位,授予学位需要达到的标准等,都需要进一步明确。
04.不得设置就业门槛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规定,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在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或者采取单独考试办法,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
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公平就业环境;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录、招聘技术技能岗位人员时,应当明确技术技能要求,将技术技能水平作为录用、聘用的重要条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