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2022年普高招生政策解读来了!
招生计划
我县依据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制定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审定下达后实施。统一招生录取平台,所有招生录取都须通过平台按招生计划进行操作,经平台录取的学生方可注册学籍。
(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1000人,其中炎陵一中700人,湘山实验学校300人(含专业生20人)。
(二)县职校招生计划300人。
招生范围
(一)我县公办及民办普通高中只能在本县范围内招生。
(二)任何超出招生范围招收的学生不得注册学籍。
招生办法
(一)指标生招生
根据株教函〔2022〕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炎陵一中今年招收指标生350人,指标生名额分配由教育局统一下达。凡在本县初中学校初一注册,并在注册学校就读三年的应届毕业生有资格填报指标生志愿。指标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填报指标生志愿,指标生志愿只能填报一个,考生也可以不填报指标生志愿)。设立指标生录取批次,实行网上录取,网上公布结果。符合条件的指标生,结合学校指标生招生计划、学生学科成绩排序择优录取(须达到录取最低控制线,即不能低于炎陵一般普通高中生录取线)。已被录取的指标生,一律不得放弃指标生录取,网上所填报的专业生志愿、民办学校志愿、文化生志愿无效,也不再参与其他高中学校的录取。未被指标生录取的学生,则按志愿参加后续录取。
(二)文化生招生
文化生招生采用“学业等第入围,学科成绩排序”的方式录取。
1.“学业等第入围”。语文、数学、英语、综合Ⅰ(含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综合Ⅱ(含物理、化学)等学科按比例划等。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等三门学科,按照原始成绩分别单独划等;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与生物等四门学科合并为综合Ⅰ(原始总分为400分),按四科实得原始总分划等;物理、化学合并为综合Ⅱ(原始总分为200分),按两科实得原始总分划等。每个学科按参考总人数,按比例用A、B、C、D、E、F六个等第表示,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占25%、32%、24%、10%、8%、1%。考生学业等第达到基本要求方可入围参加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即语文、数学、英语、综合Ⅰ、综合Ⅱ五个学科中,每一个学科的等第都必须达到D等及以上 。
2.“学科成绩排序”。学科成绩总分计分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综合Ⅰ、综合Ⅱ、体育与健康。学科成绩计分办法:语文、数学、英语原始总分为450分,体育与健康原始分为50分,均以实得原始分计分。综合Ⅰ和综合Ⅱ,采用赋分制,以实得原始总分进行排序赋分:综合Ⅰ最高赋分为200分,最低赋分为100分;综合Ⅱ最高赋分为150分,最低赋分为50分(具体赋分方式见附件4)。学科成绩满分为850分。普通高中学校的文化生招生录取,在“学业等第入围”的学生中,根据学生的志愿、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按照学科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人选。
(三)专业生招生
1.招生计划。炎陵湘山实验学校招收音、体、美专业生20人(音乐5人、体育10人、美术5人)。
2.录取规定。专业生招生实行提前批录取,根据学生填报的专业生志愿,录取时按照“志愿优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成绩排序”是指将填报了同一个普通高中学校、同一个专业的考生的专业生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凡被录取的专业生,入学后必须参加专业训练。
3.分数组成。专业生招生时,依据综合成绩排序录取,综合成绩计分方式为专业成绩×70%+文化学科成绩×30%。录取时,必须同时达到以下两个基本要求。综合素质评价基本要求:体育专业生的身心健康维度必须为B及以上等第,艺术专业生的艺术素养维度必须为B及以上等第。文化学科设置最低文化成绩要求:文化学科(指语文、数学、英语、综合Ⅰ、综合Ⅱ)成绩在D等以上(含D等)等第。专业生录取后,不再参加后续录取。未录取为专业生的学生,则按志愿参加后续录取。
(四)回户籍地就读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办法
所有具有炎陵户籍在县外就读拟回炎陵就读普通高中的初三应届毕业生,须到炎陵教育局进行中考报名和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并填报炎陵的普通高中志愿后,方可参与炎陵的普通高中录取。具有炎陵户籍在株洲市外就读拟回炎陵的学生,因未参加株洲市2021年的生物、地理两科考试,学生综合Ⅰ成绩的获取方式有两种,学生可以任选一种,一是参加2022年株洲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初二年级的生物、地理考试,以生物、地理的实得原始分计入综合Ⅰ;二是以参加2022年株洲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道德与法治、历史两科考试的实得原始总分的两倍,作为综合Ⅰ的原始总分。学生所取得的综合Ⅰ原始总分与户籍地在籍考生统一赋分,录取时一视同仁。凡回炎陵县参加中考的学生均须参加炎陵县组织的体育考试。
优惠政策
上级有关部门对加分或优惠有明确规定的,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对加分或优惠没有明确规定的,按如下规定执行:(1)少数民族考生、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学科成绩总分加10分。(2)军人子女在普高录取时按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执行。(3)A、B、C类高层次人才子女,根据《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D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学科成绩总分加10分;E类高层次人才子女纳入招生优惠范畴,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享受一次最高加分。优惠政策加分并入学生学科成绩总分。
志愿填报
可填报1个指标生志愿(炎陵一中),1个专业生志愿(炎陵县湘山实验学校),1个公办普通高中文化生志愿(即炎陵一中),1个民办普通高中文化生志愿(炎陵县湘山实验学校),3个职业学校志愿。
录取安排
高中阶段学校分普通高中、职业学校两类,考生可以同时填报两类学校志愿,分批次分类别录取。前一批次已录取的学生,不能参加下一批次录取。安排如下:
(一)指标生招生:7月6日,审核并公布指标生录取名单。
(二)专业生招生:7月7日,公布湘山实验学校专业生录取名单。
(三)文化生录取:7月8日-10日,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文化生录取。
(四)民办学校征集志愿填报及录取(在湘山实验学校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进行):7月11日,没有被前面批次录取的学生,在网上填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征集志愿。7月13日,民办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录取。
各批次已录取的学生按规定时间到普通高中办理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的,视为放弃录取。
职业学校录取时间另行公布。普通高中录取后可改读职业学校,职业学校录取注册后不得改读普通高中。
录取审批与学籍管理
普通高中录取注册原则。普通高中按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统一办理新生注册手续,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办理学籍,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未经株洲市2022年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录取系统抛档录取的学生不能注册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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