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2022年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

来源: 2022-03-08


 

各区市招生委员会、教体局,国家级开发区教育分局,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威政办发〔2014〕4号)和《威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威海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威教发〔2014〕13号)等文件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152号),为做好我市2022年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初中学业考试

(一)考试对象。

具有威海市普通初中学籍的在校学生。

(二)考试科目及要求。

1.考试科目:2018级(初四)学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说)、物理(含实验操作技能)、化学(含实验操作技能)、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其中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技能的测试实行二选一;2019级(初三)学生考试科目为历史、生物学(含实验操作技能);2020级(初二)学生考试科目为地理、信息技术。

已参加地理、信息技术、历史、生物学考试,对成绩不满意的考生可申请重考1次,取最好成绩作为最终成绩。初二、初三阶段未考的科目,可申请报名补考。

2.考查科目:考查采用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的终结性评价在初四学年第二学期进行,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的终结性评价在课程结业时进行。

威海市以外初中学校转入的学生均须参加上述所有科目考试。

(三)考试形式。

道德与法治采用开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英语听说考试采用计算机软件进行测试,体育与健康采用现场测试的方式进行,生物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测试采用在实验室现场测试、现场评价的方式进行,信息技术采用上机操作的方式进行。

其他考试科目实行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所有考试均不许携带计算器进入考场。

考查科目由区市自行命题,自行组织实施。

(四)考试时间和原始分值。

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学、地理学科,考试时间为6月16日至18日。具体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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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学、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测试于4月上旬前完成,体育与健康(60分)考试于4月底前完成,信息技术考试、英语听说考试于5月底前完成,上述各科目考试具体时间另文下达。


考查科目于5月20日前完成,各区市考查工作方案于4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通过后组织实施,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于5月31日前将考查结果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五)试卷评阅。

全市实行网上评卷,评卷工作在市教育局领导下进行。文登区(含南海新区)、荣成市、乳山市考生的评卷工作由各区市负责组织,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考生的评卷工作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参与中心城区考生评卷工作,参与评卷教师的选聘、培训及评卷质量进程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各区市要提前做好网上评卷设备的检测、软件的安装调试、网络安全保护和人员培训等工作,6月23日前完成评卷、数据检查及统计工作,6月24日公布成绩。

(六)考试成绩。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听说)、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用分数呈现,信息技术、地理、历史、生物学、道德与法治考试成绩用分数表达、等级呈现,分A、B、C、D四个等级。

2019级(初三)学生生物学实验操作技能测试成绩用分数表达,与下一年的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测试成绩合并计算后,用等级呈现,分A、B、C、D四个等级。2018级(初四)学生的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测试成绩用分数表达,与上一年的生物学实验操作技能测试成绩合并计算后,用等级呈现,分A、B、C、D四个等级。

2.考查科目。成绩为等级表达、等级呈现,均设A、B、C、D四个等级。

考生可通过网上查询系统免费查询本人学业考试成绩,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给学校、教师和学生编排名次或公布名次。

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评定

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由各区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初中学校进行,评定结果于4月17日前完成,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于4月24日前,将所辖学校初四毕业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一经上报备案后,不得再进行修改。

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一)招生计划编制。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规划我市高中阶段教育,确保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在校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合理编制我市各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另文下达。“3+4”高等师范教育、“3+4”高等职业教育、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统一下达的计划进行招生。

(二)招生志愿填报。

志愿分普通高中(含自主招生)、中等职业学校(含“3+4”高等师范教育、“3+4”高等职业教育、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中专学校、技工学校,下同)两个类别。

普通高中志愿按市直及文登区(含南海新区)、荣成市、乳山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填报规定另文下达。

(三)招生录取办法。

1.普通高中录取。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实行网上录取,普通高中要以学生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含考查科目)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为依据录取学生。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6个科目考试成绩总分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基本依据。考试科目中道德与法治、地理、历史、生物学、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技能6个科目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等级均达到C等,且至少有3项需达到B等,达到B等的科目中至少含道德与法治、地理、历史、生物学中的1科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必备条件。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5个考查科目成绩均达到C等也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必备条件。考查科目等级、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综合总等级为D级的不能录取到普通高中。

将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指标生的分配比例不低于普通生招生计划数的85%,并向农村初中倾斜,具体比例由各区市自行确定。指标生的分配原则,以初四学业考试报名人数和初中学校办学水平评价得分各占50%的权重进行分配。

威海市实验外国语学校、威海大光华学校、威海临港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中班在威海中心城区内实行自主招生,不限定招生区域,市域内中心城区外招生计划要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威海紫光实验学校在文登区内实行自主招生,不限定招生区域,市域内文登区外招生计划要报文登区教体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核准备案。

各区市、各普通高中要严格遵守国家、省、市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的各项政策,不得招收规定招生区域以外的学生,不得接收已按规定程序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擅自超计划录取学生,不得招收择校生。坚决杜绝违规招生现象的发生。未参加我市初中学业考试的学生,任何高中学校不得录取。违规或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市直及各区市要在7月10日前完成普通高中录取工作。

2.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统一在“威海市高中段学校考试招生统一录取工作平台”上进行,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按照学生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和考生自主网报志愿择优录取,未经平台录取的一律不予注册学籍。严禁招生学校进行虚假宣传,严禁个别区市设置报考门槛、控制生源等扰乱招生秩序现象的发生。录取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文件规定执行,具体录取时间及录取办法另文下达。

(四)特殊考生政策。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香港、澳门、台湾省籍考生参照原政策执行。

2.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参照相关政策执行,军人子女审核程序参照《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教政法厅〔2013〕1号)执行。

3.残疾考生考试办法参照相关文件执行,尽力为残疾考生提供优质服务。

同一考生符合上述多项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或降分,不可重复计算。

各学校、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特殊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汇总相关鉴定部门的鉴定结果,并将鉴定结果在校园网、区市教育网、市教育局网站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各为5个工作日,公示名单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公示时要公布举报电子信箱、电话、通信地址,对举报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意见另文下达。

四、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2022年威海市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科、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财务审计科、办公室、组织科等科室及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市教育教学研究院负责人组成。

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全市考试的组织、评卷、成绩汇总和高中段学校录取工作,具体负责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的考试组织、评卷、成绩汇总和中心城区高中段学校录取工作;市教育教学研究院负责考试命题制卷和考试情况分析,参与中心城区考试的评卷工作;基础教育科负责威海市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意见的起草、审核各区市的实施意见和考查科目考查工作方案、参与监督全市普通高中及市直普通高中科技创新特长生的录取工作、监督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执行情况并按规定注册学籍;职业教育科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的审批、执行,参与中等职业学校的录取工作,并按规定为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注册学籍;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参与体育与健康、艺术科目考试及市直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考试工作,参与市直高中音乐、体育、美术特长生录取工作,监督特长生招生计划执行情况;财务审计科负责将初中学业考试所需费用全额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相关政策的宣传;组织科负责全程监督并协调纪检部门参与监督。各区市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领导,分工明确、团结协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各区市招生工作意见于2022年3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涉及范围广、社会关注度高,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和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考试组织和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无论是过程性、终结性评价都必须认真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落实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认真选派和培训相关工作人员,加强考生的思想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严肃纪律,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效地实施。要加强廉政建设,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严防各种违纪事件的发生。要认真总结命题、考试和录取工作的经验,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达到预期效果。


威海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威海中心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区教体局,国家级开发区教育分局,机关各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威海市2022年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威招考委〔2022〕1号)精神,为做好中心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意见。

一、招生计划

2022年市直各公办普通高中、威海市实验外国语学校、威海大光华学校、威海艺术学校普通高中艺术班、威海临港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中班、威海紫光实验学校面向中心城区共计划招生6067人,音乐、体育、美术、综合艺术及科技创新特长生计划单列,具体计划执行和录取比例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

  

2022年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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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2年中心城区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数和威海一中招生总计划数不包括新疆内地高中班学生80人、青海海北班学生40人。

2.2022年市直普通高中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纳入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中,其中:威海一中男篮7人,女篮7人,男足8人,女足8人,乒乓球2人(男生1人,女生1人);威海二中男排10人,女排7人,女足10人,健美操8人(男生3人,女生5人);威海三中男排5人,女排4人,乒乓球8人(男生4人,女生4人);威海四中男足10人、女足7人,棒球6人,垒球4人,健美操5人(男生5人);威海实验高中网球10人。

3.2022年市直普通高中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纳入学校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中,其中:威海一中高水平合唱团10人,威海一中高水平民乐团10人,威海二中高水平舞蹈团20人,威海实验高中高水平管乐团25人。

2022年威海一中书法特长生招生计划6人,纳入学校美术特长生招生计划中。

4.2022年威海一中、威海实验高中省级学科基地招生计划,纳入学校科技创新特长生招生计划中,其中:威海一中科技创新特长生(信息技术创新实验方向)20人,威海实验高中科技创新特长生(物理方向)15人、威海实验高中科技创新特长生(信息与计算科学方向)20人。

二、招生区域

(一)普通生。

威海一中、威海二中、威海三中、威海四中根据生源分布和相对就近的原则划定以下招生区域:

威海一中招生区域:环翠区城区昆明路以北(含孙家疃街道);高区城区。

威海二中招生区域:环翠区城区昆明路以南、羊亭镇、张村镇、温泉镇、桥头镇;高区初村镇;临港区;经区。原则上即墨路以北为北校区招生区域,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和学生意愿适度调整。

威海三中招生区域:环翠区城区昆明路以南、温泉镇、桥头镇;经区。

威海四中招生区域:环翠区城区昆明路以北(含孙家疃街道)、羊亭镇、张村镇;高区;临港区。

威海实验高中招生区域为威海中心城区(含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下同),按志愿填报招生。

(二)特长生。

市直普通高中高水平运动队队员、市直普通高中高水平艺术团成员(即威海一中高水平合唱团、威海一中高水平民乐团、威海二中高水平舞蹈团、威海实验高中高水平管乐团,下同)、威海实验高中全部特长生、威海三中美术特长生、威海艺术学校普通高中艺术班招生区域均为中心城区。

威海一中、威海实验高中依托省级学科基地招收的科技创新特长生招生区域为中心城区。

其他特长生按普通生招生区域实行划片招生。

(三)区域认定。

考生区域认定时间为2022年3月11日至17日。考生通过访问威海政务服务网(http://whzwfw.sd.gov.cn)或爱山东APP(威海站),点击“威海市高中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管理系统”链接进行网上申请认定,考生可选择所在户口簿地址或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等,下同)地址认定招生区域,网上认定不准确的考生,可携带有关材料到所在区招生部门现场认定。必要时,须提供证明考生与所在户口簿户主或房屋产权证所有人关系的有关材料(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公证书、其他法定监护人证明等)。

选择使用考生所在户口簿地址认定的,户主须为考生本人或考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主为其他人的考生,可通过填报志愿报考威海实验高中,若未被录取则根据其户口簿地址确定为威海三中或威海四中招生区域。

选择使用房屋产权证地址认定的,产权所有人须为考生或法定监护人。

无中心城区户口且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无中心城区房屋产权证的考生,可通过填报志愿报考威海实验高中,若未被录取则根据其初中学校驻地确定为威海三中或威海四中招生区域。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2年3月11日至17日,考生确定报考科目,各区、初中最后核定报名考生人数及信息,3月18日之后不再增减考生人数及修改任何考生基本信息。

特长生专业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21日至22日。根据特长生招生区域划分要求,报考相应学校。音乐、美术、体育、综合艺术、科技创新生各类别之间不允许兼报,音乐类中声乐(含高水平合唱团)、器乐(含高水平民乐团、高水平管乐团)、舞蹈(含高水平舞蹈团)等专业志愿不得兼报,美术类中书法、美术等专业志愿不得兼报;高水平合唱团的考生可兼报其他学校声乐,高水平民乐团、高水平管乐团的考生可兼报其他学校器乐,高水平舞蹈团的考生可兼报其他学校舞蹈,体育类中不同录取批次学校的高水平和普通体育可以兼报。

(二)考试时间。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16日至17日。历史、地理、生物学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18日。6月19日至23日完成评卷、数据检查及统计工作。6月24日公布成绩,同时公布考生成绩分数段统计表。

威海一中、威海二中、威海实验高中体育类、科技创新类、高水平艺术团类特长生,威海一中书法特长生专业考试时间为4月7日;威海三中、威海四中体育类特长生专业考试时间为4月8日;艺术类统考特长生专业考试时间为4月9日、10日。

(三)报志愿时间和要求。

1.普通生。填报普通生志愿时间为6月25日8时至26日24时。未填报志愿的考生,根据家庭区域默认填报普通生志愿。

威海一中、威海二中、威海实验高中为同一批次。威海一中招生区域内的考生可以在威海一中、威海实验高中间选择填报不超过2个顺序志愿,在上述3所学校间选择填报调剂志愿;威海二中招生区域内的考生可以在威海二中、威海实验高中间选择填报不超过2个顺序志愿,在上述3所学校间选择填报调剂志愿;其他考生可以选择填报威海实验高中志愿。

威海三中、威海四中为同一批次。威海三中、威海四中招生区域内的考生默认填报相应学校顺序志愿,在威海三中、威海四中间选择填报调剂志愿。

2.特长生。填报特长生志愿与填报普通生志愿同时进行。各学校体育类、科技创新类,高水平艺术团类、威海一中书法校考专业合格的考生默认填报相应学校志愿;艺术类统考专业合格的考生根据各学校招生区域划分要求、招生简章内项目要求填报相应学校志愿。

四、录取办法

严格执行《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威政办发〔2014〕4号)和《威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威海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威教发〔2014〕13号)文件规定: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学业考试科目中道德与法治、地理、历史、生物学、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技能6个科目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等级均达到C等,且至少有3项需达到B等,达到B等的科目中至少含道德与法治、地理、历史、生物学中的一科。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5个考查科目成绩均达到C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6个科目考试成绩总分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基本依据。考查科目等级、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综合总等级为D级的不能录取到普通高中。

(一)普通生录取。

同批次学校普通生按照招生计划总数1∶1的比例划定批次录取资格线(平行分考生不受招生计划限制,下同),根据资格线上考生第一志愿,分别按学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依次录取其他志愿的考生。资格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降分录取。

(二)特长生录取。

市直各普通高中要在特长生招生简章中确定具体报考条件和最低专业合格线,招生简章于3月8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审核批准后统一发布。市直各普通高中特长生专业考试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考试过程须有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组织科、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等人员参与监督,市教育局组织科协调纪检部门参与监督。考试结束后公布专业合格考生名单,同时上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在考点学校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1.艺术特长生。艺术特长生包括美术生(含书法)、音乐生(含声乐、器乐、舞蹈)和综合艺术生。

高水平艺术团、威海一中书法专业考试由招生学校组织实施,其他艺术类专业考试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原则上美术生按招生计划数不低于1:2的比例(威海一中书法生按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高水平艺术团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其他音乐、综合艺术生按招生计划数1∶1.5的比例划定专业考试合格线。已被高水平艺术团、威海一中书法确认为专业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其他学校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线上考生数量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各学校按比例相应缩减专业上线人数;各学校完不成招生计划的,不做计划调整。

专业考试合格线上考生,根据报考志愿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文化成绩录取资格线。威海一中、威海二中、威海实验高中、威海三中、威海四中文化成绩录取资格线高水平艺术团不得低于该校普通生资格线的75%,普通艺术生不得低于该校普通生资格线的85%。威海艺术学校普通高中艺术班文化成绩录取资格线不得低于300分。

在对应项目录取没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招生学校可申请录取高水平艺术团的未录取考生。

具体要求另文下达。

2.体育特长生。体育类专业考试由市直各普通高中组织。其中,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特长生,须在初中阶段参加过区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参与组织的与报考项目相同的体育比赛并获得前3名(其他运动水平特别优秀的考生,经所在学校校长推荐,招生学校同意盖章后,亦可参加对应项目报名考试,每所初中学校每个项目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各学校均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专业合格考生名单。专业合格人数达不到学校招生计划的,相应缩减学校招生计划。

已被报考学校确认为专业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其他学校专业考试。具体考试办法详见各学校招生简章,由各招生学校负责解释。各学校文化成绩录取资格线高水平运动队不得低于该校普通生资格线的60%,普通体育特长生不得低于该校普通生资格线的65%。

在对应项目录取没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招生学校可申请录取上一批次学校的未录取考生。

3.科技创新特长生。科技创新特长生专业考试由招生学校组织。各学校按招生计划数1∶1.2的比例确定专业合格考生名单。录取时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录取资格线不得低于该校普通生资格线的97%。

(三)自主招生录取。

威海市实验外国语学校、威海大光华学校、威海临港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中班在威海中心城区内实行自主招生,不限定招生区域,市域内中心城区外招生计划要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威海紫光实验学校在中心城区内招生计划要报文登区教体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核准备案。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学生志愿填报情况,依据学业考试成绩按照计划1:1.2的比例向学校提供考生名单,招生学校负责录取。威海市实验外国语学校、威海大光华学校、威海临港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中班自主招生方案于3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批准后实施,威海紫光实验学校自主招生方案于3月15日前报文登区教体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核准后实施。

(四)指标生分配办法。

威海一中、威海二中、威海三中、威海四中、威海实验高中将普通生计划总数的85%作为指标生计划数,按照初中学校办学水平评价和考生数各占50%权重的原则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划定威海三中、威海四中普通生录取资格线前,需确认各初中学校指标生计划完成情况,在指标生平均分数线下12分内仍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从学校调出统一调剂使用。

(五)录取顺序。

录取时间为6月27日至6月30日。录取时按以下顺序依次进行:

1.威海一中、威海二中、威海实验高中;

2.威海三中、威海四中;

3.威海艺术学校普通高中艺术生;

4.威海市实验外国语学校、威海大光华学校、威海临港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中班、威海紫光实验学校;

各有关高中学校的音乐、体育、美术、科技创新特长生安排在同批次普通生之前录取,未被录取的可参加普通生录取。威海三中美术特长生安排在威海四中美术特长生之后录取。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的相关政策要求,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威海市域外普通高中不得在威海市招生。

(六)报到程序。

7月1日前公布录取结果,7月5日至6日报到。达到录取分数线并同意入学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经学校确认无误后领取正式入学通知单。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确认入学并办理相关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各招生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录取工作。学校要及时组织新生办理交费、注册手续。各学校要在考生报到结束次日向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考生报到情况,并上报考生放弃入学资格的相关理由。

录取工作结束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于8月25日前将审核认定的录取结果(含自主招生学校)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依据录取信息库办理普通高中学籍注册手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部门和各普通高中、初中学校,要从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维护教育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相关政策的宣传和引导,让家长和考生了解政策、理解政策。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指导各初中学校组织召开以中考招生政策为主题的初四考生全体家长会,解读中考填报志愿和高中招生录取政策。各初中学校要严格履行成绩审查、实名推荐等相关特长生推荐工作职责,确保推荐材料真实有效。对于因政策解读不清引起学生、家长投诉,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及区市,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严格招生录取程序,加强对各部门、各普通高中、初中学校相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坚决排除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要坚决制止泄露考生信息、传播考试成绩、扰乱招生秩序等行为,确保圆满完成今年中心城区普通高中的招生工作。

(二)落实职责分工。

考试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中心城区高中考试的组织、评卷、成绩汇总和录取工作;市教育教学研究院负责考试的命题制卷和考试情况分析,参与评卷工作;基础教育科参与中心城区高中科技创新特长生的考试及录取工作,监督中心城区高中计划执行情况并按规定注册学籍;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参与中心城区初中体育与健康考试、高中艺体特长生(含威海艺术学校普通高中艺术班)的考试及录取工作,监督特长生招生计划执行情况;财务审计科负责将考试费用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相关政策的宣传;组织科负责全程监督并协调纪检部门参与监督。

(三)严明工作纪律。

要进一步强化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严密组织管理,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做到六个严格、六个严禁:严格控制招生计划,严禁在计划外录取学生;严格落实招生区域,严禁跨区域招生;严格执行录取标准,严禁随意降低标准录取;严格执行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方案,招生工作方案一经市教育局审定后,严禁随意变更;严格学籍管理,新生学籍注册将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交的名单为准,对其他任何单位提供的名单不予受理,新生一经录取报到严禁跨校借读;严格规范民办高中招生管理,严禁以虚假宣传、钱物奖励、减免学费等不正当手段违规招生。对于违规招生扰乱招生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民办高中调减下一年招生计划;对于初中学校参与民办高中违规招生的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对于违规招收的学生,将不予学籍注册备案。


《关于2022年威海中心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求,继续完善并落实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政策,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威政办发〔2014〕4号)、《威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威海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威教发〔2014〕13号)和《威海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威海市2022年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威招考委〔2022〕1号)等文件要求,市教育局制定了《威海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威海中心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二、决策依据

1.《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威政办发〔2014〕4号)

2.《威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威海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威教发〔2014〕13号)

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152号)

4.《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实施强科培优行动 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教基字〔2021〕6号)

5.《威海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威海市2022年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威招考委〔2022〕1 号)

三、出台目的

加强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管理,建立完善保障机制和监督机制,巩固提升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成果,积极稳妥做好我市2022年中心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

四、重要举措

2022年中考的变化主要在中心城区中考政策上,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招生计划变化;二是招生区域变化;三是报名确认与区域认定时间、特长生专业考试时间变化;四是特长生文化成绩录取资格线变化;五是特长生招生项目变化。

(一)中心城区中考招生计划有哪些变化?

2022年各高中面向中心城区计划招生6067人,比2021年增加862人。具体招生计划是:威海一中1220人,威海二中1300人,威海三中497人,威海四中800人,威海实验高中1000人,威海市实验外国语学校200人,威海大光华学校500人,威海艺术学校普通高中艺术班150人,威海临港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中班200人,威海紫光实验学校200人。

(二)中心城区招生区域有哪些变化?

1.普通生:“高区城区世昌大道以南”招生区域由威海二中调整为威海一中。

2.特长生:威海一中、威海实验高中依托省级学科基地招收的科技创新特长生招生区域为中心城区。

(三)中心城区报名确认与区域认定时间、特长生专业考试时间有哪些变化?

2022年各区、初中最后核定报名考生人数、信息以及考生区域认定时间为2022年3月11日至17日,3月18日之后不再增减考生人数及修改任何考生基本信息。

2022年威海一中、威海二中、威海实验高中体育类、科技创新类、高水平艺术团类特长生,威海一中书法特长生专业考试时间为4月7日;威海三中、威海四中体育类特长生专业考试时间为4月8日;艺术类统考特长生专业考试时间为4月9日、10日。

(四)中心城区特长生文化成绩录取资格线有哪些变化?

变化主要在艺术特长生上。2022年威海一中、威海二中、威海实验高中、威海三中、威海四中文化成绩录取资格线高水平艺术团不得低于该校普通生资格线的75%,普通艺术生不得低于该校普通生资格线的85%。

(五)中心城区特长生招生项目有哪些变化?

新增威海二中高水平舞蹈团招生计划20人,威海一中书法特长生招生计划6人。

五、关键词解释

(一)普通生招生区域。

威海一中、威海二中、威海三中、威海四中根据生源分布和相对就近的原则划定以下招生区域:

威海一中招生区域:环翠区城区昆明路以北(含孙家疃街道);高区城区。

威海二中招生区域:环翠区城区昆明路以南、羊亭镇、张村镇、温泉镇、桥头镇;高区初村镇;临港区;经区。原则上即墨路以北为北校区招生区域,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和学生意愿适度调整。

威海三中招生区域:环翠区城区昆明路以南、温泉镇、桥头镇;经区。

威海四中招生区域:环翠区城区昆明路以北(含孙家疃街道)、羊亭镇、张村镇;高区;临港区。

威海实验高中招生区域为威海中心城区(含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按志愿填报招生。

(二)特长生招生区域。

市直普通高中高水平运动队队员、市直普通高中高水平艺术团成员(即威海一中高水平合唱团、威海一中高水平民乐团、威海二中高水平舞蹈团、威海实验高中高水平管乐团,下同)、威海实验高中全部特长生、威海三中美术特长生、威海艺术学校普通高中艺术班招生区域均为中心城区。

威海一中、威海实验高中依托省级学科基地招收的科技创新特长生招生区域为中心城区。

其他特长生按普通生招生区域实行划片招生。

(三)区域认定时间及方式。

考生区域认定时间为2022年3月11日至17日。考生通过访问威海政务服务网(http://whzwfw.sd.gov.cn)或爱山东APP(威海站),点击“威海市高中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管理系统”链接进行网上申请认定,考生可选择所在户口簿地址或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等,下同)地址认定招生区域,网上认定不准确的考生,可携带有关材料到所在区招生部门现场认定。必要时,须提供证明考生与所在户口簿户主或房屋产权证所有人关系的有关材料(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公证书、其他法定监护人证明等)。

选择使用考生所在户口簿地址认定的,户主须为考生本人或考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主为其他人的考生,可通过填报志愿报考威海实验高中,若未被录取则根据其户口簿地址确定为威海三中或威海四中招生区域。

选择使用房屋产权证地址认定的,产权所有人须为考生或法定监护人。

无中心城区户口且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无中心城区房屋产权证的考生,可通过填报志愿报考威海实验高中,若未被录取则根据其初中学校驻地确定为威海三中或威海四中招生区域。

(四)报名时间。

2022年3月11日至17日,考生确定报考科目,各区、初中最后核定报名考生人数及信息,3月18日之后不再增减考生人数及修改任何考生基本信息。

特长生专业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21日至22日。根据特长生招生区域划分要求,报考相应学校。音乐、美术、体育、综合艺术、科技创新生各类别之间不允许兼报,音乐类中声乐(含高水平合唱团)、器乐(含高水平民乐团、高水平管乐团)、舞蹈(含高水平舞蹈团)等专业志愿不得兼报,美术类中书法、美术等专业志愿不得兼报;高水平合唱团的考生可兼报其他学校声乐,高水平民乐团、高水平管乐团的考生可兼报其他学校器乐,高水平舞蹈团的考生可兼报其他学校舞蹈,体育类中不同录取批次学校的高水平和普通体育可以兼报。

(五)填报志愿时间和要求。

1.普通生。填报普通生志愿时间为6月25日8时至26日24时。未填报志愿的考生,根据家庭区域默认填报普通生志愿。

威海一中、威海二中、威海实验高中为同一批次。威海一中招生区域内的考生可以在威海一中、威海实验高中间选择填报不超过2个顺序志愿,在上述3所学校间选择填报调剂志愿;威海二中招生区域内的考生可以在威海二中、威海实验高中间选择填报不超过2个顺序志愿,在上述3所学校间选择填报调剂志愿;其他考生可以选择填报威海实验高中志愿。

威海三中、威海四中为同一批次。威海三中、威海四中招生区域内的考生默认填报相应学校顺序志愿,在威海三中、威海四中间选择填报调剂志愿。

    2.特长生。填报特长生志愿与填报普通生志愿同时进行。各学校体育类、科技创新类,高水平艺术团类、威海一中书法校考专业合格的考生默认填报相应学校志愿;艺术类统考专业合格的考生根据各学校招生区域划分要求、招生简章内项目要求填报相应学校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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