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中考生 2022宿松普高招生文件(含招生计划表)

来源: 2022-06-30

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教育管理办公室,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2〕7号)和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宜教体发〔2022〕1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招生对象


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对象为参加省、市和学校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其结果达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要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招生计划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落实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目标,依据国家和我省有关办学标准,结合考虑本地生涯情况、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以及普通高中教育总体资源等因素,制定我县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并分解到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见附件1)。在程集中学和宿松中学统招计划中各列出50个计划,在安师大附属复兴中学(以下简称“附属复中”)统招计划中列出30个计划实行自主招生。在宿松二中统招计划中列出50个计划实行日语班招生。在凉亭中学统招计划中列出50个计划实行美术班招生。

除市教体局批准的省级示范学校特色班之外,县外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在我县招生。


招生录取


(一)招生录取的原则和标准。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是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省统考科目成绩和体育健康、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普通高中学校在达到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为省、市示范高中的考生和定向录取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原则上要达到2B2C以上。一般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原则上应达到4C以上。

今年考生中考各学科书面统一考试成绩均以等级附原始分数的办法呈现,按合理的比例将每个考生的各科成绩划分为A、B、C、D、E五个等第。学科成绩等第的确定:根据学生的单科考试成绩,分别按参加考试总人数的20%、40%、75%和90%,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划定A、B、C、D等第分数线,其余为E等第。对中考总分(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并列的考生,按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文化课各项成绩等第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A等多者优先,如再相同,则B等多者优先,依此类推),再相同则按语数英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的顺序排列,予以择优录取,仍相同则按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从高到低录取(如A等多者优先,如再相同,则B等多者优先,依此类推)。

(二)招生录取批次和志愿填报。

2022年普高招生录取分三个批次: 

第一批次是程集中学、宿松中学、附属复中,设A、B、C三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仅能填报一所高中。

第二批次是宿松二中日语班、凉亭中学美术班,花凉中学、宿松二中、凉亭中学、九姑中学,设日语班、美术班独立志愿和A、B、C、D四个平行志愿。

第三批次是隘口中学、慧德高中,设A、B两个平行志愿。

每批次严格依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分校平行录取。

今年仍采取“知分填报志愿”的做法,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各初中学校要严格依据计划、志愿和分数高低的情况,认真做好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工作。《考生志愿表》是反映考生志愿的唯一依据,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家长签名,决不允许任何个人或单位代填或强制考生填写志愿。《考生志愿表》由县教育局统一印制,家长和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交教育股。《考生志愿汇总表》经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稿报局基础教育股。

(三)定向指标和录取原则。

2022年继续强化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导向,将程集中学、宿松中学招生计划的80%(定向指标)切块分解到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

程集中学、宿松中学统招和定向志愿不分开填报,合为一个志愿,录取时各校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同时录取统招生和指标到校生(定向生),录满为止。定向生录取不设置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但须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若未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所剩指标将面向所有考生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只有在学籍所在初中学校实际就读满三年的考生,方可享受分配到该校的定向指标。县外回原籍就读、报考的应届毕业生享受省示范高中定向指标政策,纳入各报考学校统一计算指标分配基数。经开区龙山学校经批准转入的在经开区的企业职工子女就读不满三年的,也纳入现学籍学校报考基数,享受指标到校生政策(指标到校生<定向生>分配指标见附件2)。根据《关于印发安庆市进一步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教体基〔2020〕75号)精神,现役军人子女中途转学的享受转入初中省示范高中分配指标。

宿松二中日语班和凉亭中学美术班在第二批次录取开始之前独立录取。日语班录取首先去除考生英语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满50人。美术班录取按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凉亭中学美术特色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22〕104号)规定录满50人为止。

(四)严格控制中考加分政策。符合以下条款之一的考生方可享受政策性加分,若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享受其中最高一项,不累计加分: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需提交户口簿和市侨办证明材料);侨眷(指祖父母、外祖父母、考生本人的兄弟姐妹在国外定居的)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须提交侨办证明,不包括侨属、台属、台眷)。

2、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须有民政部门签发的《烈士证》及能证明是烈士子女的相关材料)。

3、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须有台办证明材料)。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须提供户口簿、父母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须提供组织部门或本系统省级管理部门文件证明和户口簿)。

6、现役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市教体局、安庆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进一步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教体基〔2020〕75号)执行。

7、因公牺牲的公安民警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8分投档(须由安庆市公安局审定合格后报教育主管部门按程序审核办理)。

8、因公牺牲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英雄模范、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驻边远艰苦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8分投档(须由安庆市应急管理局审定合格后报教育主管部门按程序审核办理)。

各校于7月10日前将加分申报表和佐证材料上报局基础教育股审核(见附件3),逾期不报,责任自负。

(五)加强学生学籍管理。严格执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小学学籍信息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教秘基〔2017〕117号)有关要求,严格执行“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原则,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对因违反招生规定而产生的学籍不能注册等问题,将严肃追究违规主体的责任。各校要按照学籍管理统一规定,普通高中学生按规定报到后,由就读学校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在学籍管理系统中发起高一新生注册程序。学籍注册、审核工作应于9月30日前完成。

(六)严格规范民办普高招生行为。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工作必须在县教育局统一管理下进行,招生录取均与公办学校相同,坚决杜绝民办普通高中提前招生和超计划招生等现象。在全县普高招生工作结束后,如没有完成招生计划,允许其在一般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下20分以内降分自主招生。对擅自扩大招生计划或自行录取县教育局划定的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的考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不予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民办学校不得私自招收未经县教育局批准录取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新生。因违规招生被教育行政部门通报的,年检一律作为不合格处理,限期整改,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核减招生计划,追回地方有关奖补资金;拒不改正的,依法依规处罚,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不得招生。对于使用未经备案的招生简章、发布虚假招生简章的民办学校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四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职能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职能股室分工协作,各负其责。

(二)规范招生宣传。今年的招生宣传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与新闻宣传部门通力合作,充分、深入、细致解读入学政策,确保考生及家长了解应知、须知的政策内容。各初中学校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有关考试招生的政策。各高中学校不得擅自制定招生政策,不得对考生做出违反有关招生政策、办法和高中学生学籍管理等方面规定的不负责任的承诺,不得到各初中学校从事与招生相关的有偿活动,不得采用各种不正当的手段挖抢生源。

(三)严格班额控制。各普通高中2022年秋季招生计划班级与可供教室原则上不低于1:1.2,起始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5人。因思想认识不高,化解工作不力,影响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我县教育工作年度考核结果的,将削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并进行责任追究。

(四)严肃招生纪律。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严禁”,严守市教体局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六条底线”。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禁招收已被他校录取的学生。要进一步加强接受借读生工作管理,各校不得私自违规接受借读生。外地借读生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须经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核,方可办学入班手续。凡学校私自接受未经批准的借读生,一律视为违规招生行为。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经办人将予以约谈、通报批评,学校及个人均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对违规招生产生严劣影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咨询电话:7813470,举报电话:7813455

附件:1.宿松县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

2.宿松县2022年普通高中定向招生指标分配表

3.宿松县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照顾加分申报表

4. 宿松县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考生加分汇总表

宿松县教育局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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