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有关规定

来源: 2022-06-02

婺源县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有关规定


根据《江西省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江西省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秋季招生简章》和《上饶市 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有关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具体情况,经研究制订本县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有关规定,与省、市有关招生文件一并执行。

报名


1. 我市今年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初中学考”,即原来的中考),各初中学校要积极组织初中毕业生报名参加初中学考,做到应考尽考;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历届生在所就读学校报名,社会考生在县中招办报名。应届初中毕业生要参加初中学考,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参加初中学考的不能毕业。经县教体局批准的鄣公山共大春季招生已录取的学生也要参加初中学考,其初中毕业证书由原就读初中学校办理。

2.严格审查初中学考报名者的学历条件,严禁以任何理由允许未完成初中三年学历教育的学生参加初中学考(初二年级学生参加生物、地理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除外)。应届初中毕业生凭学籍相关材料到就读学校报名,也可到户籍所在地报名。历届生到户籍所在县(市、区)中招办指定地点报名。初中学考考生报名信息和电子数码照片信息的采集工作,由县(市、区)中招办和考生所在学校组织进行,3月25日前,各报名点工作人员登录江西省初中学考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s://zkzz.jxedu.gov.cn录入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数码拍照,发放考生登录报名序号及密码条。

3月15日至3月25日,所有考生均须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在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确认,同时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如考生发现个人信息有误,须及时报请所在学校进行修改。3月26日起,考生报考类别不能再进行修改。

3.报考类别分为三大类,报考类别代码为:1高中类(含重点高中、重点建设高中、一般高中);2高、中职类【含高职、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3师范定向类(定向培养农村小学师资的五年制大专、定向培养农村幼儿园师资的五年制大专)。报考的三大类别只允许填报一个。

4.报考师范定向的考生可以兼报高中类和高、中职类志愿,即未被师范定向录取不影响其高中志愿的录取;报考高中类的考生可以兼报高、中职类志愿,但不能兼报师范定向类志愿。

5.历届初中毕业生可以报考省级重点高中但不能填报师范定向和省级重点高中的均衡志愿。

填报均衡招生志愿的考生(以下简称均衡生)须是本地初级中学的在籍直升生(学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年级均在本校学习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按规定正常转学和休学学生)。即除借读生和历届生、外省转入降级生、辍学返校降级生等非直升生外所有在籍初中毕业生均可填报均衡生志愿,其资格认定详见《婺源县2022年普通高中均衡招生实施方案》。

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必须是应届初中毕业直升生(含休学生),不允许是历届生、留级生和辍学返校降级生等非直升生。填报师范定向类志愿的考生必须是本县(市、区)的户籍(户籍以2019年12月31日为准且至今未发生过变动),且必须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报考。填报定向乡镇生源农村小学教育志愿的考生,必须是本乡镇的户籍生源(乡镇撤并了的按撤并后的乡镇建制认定,定向乡镇生源农村小学教育考生的户籍以2019年12月31日为准且至今未发生过变动)。

各校要按照文件规定的对象条件、办法及手续,严格把好报名资格审查关,要建立班主任、分管校领导、校长分级把关责任到人的资格审查责任制,重点加强报考师范定向类考生及均衡生的资格审查,对所有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均必须审查是否具有婺源户籍,其中对定向乡镇生源农村小学教育的考生资格审查的内容为:(1)考生定向乡镇与考生户籍所在地是否一致;(2)考生户籍以2019年12月31日为准且至今未发生过变动。要求审验师范定向类考生户口本原件并在复印件上(户口本第一页和考生本人页)签上审验人姓名,将复印件交中招办存档。师范定向类考生、均衡生的资格审查结果均须在本校内公示一周。 

报考参加均衡招生的省级重点高中、省级重点建设高中统招(含统招、均衡等)以及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地理和生物等第须达到B等以上(含B等)。

6. 按照省相关招生考试工作的规定,“严禁普通高中(含民办)录取未在江西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的学生”,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部门同意,所有普通高中(含民办)不得跨设区市招生;未经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所有普通高中(含民办)不得跨县(区)招生。依据本规定,有婺源县户籍的,而在婺源县以外就读初中的学生,有意向回婺源县就读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的,必须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初中学考(中考),并参加婺源县教体局中招办组织的各项考试和填报相应的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学校志愿,否则不得录取到婺源县的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

在婺源县辖区内就读初中学校的在籍学生,可在学籍地所在的初中学校参加初中学考报名及考试;非婺源县户籍在婺源县辖区内就读初中学校的学生,意向回户籍地就读普通高中的学生,需回户籍地报考初中学考(中考),否则不得录取到户籍所在地的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

7.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报考资格认定以及招生录取与本地学生同等对待。学籍与户籍所在县(市、区)不一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本人可根据就读高中学校选择学籍或户籍地报考, 在学籍地报考在学籍地录取、在户籍地报考在户籍地录取。学籍与户籍都不在婺源的考生,不得在我县报考。

非上饶市所辖县(市、区)户籍在上饶市以外参加初中学考的初中毕业生,不得通过成绩换算录取到父母所在务工地(上饶市范围内)的普通高中,只能在考试地录取并办理高一学籍后转学到父母工作地所对应层次的普通高中。

8. 我县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要随父母工作地就读普通高中的,其户籍或学籍又不在婺源县,只能在户籍地或学籍地参加初中学考,在考试地录取并办理高一学籍后转学到父母工作地所对应层次的普通高中。

9.历届初中毕业生回户籍地报名参加初中学考。

10.户籍在上饶市所辖各县(市、区),就读于省内上饶市以外的初中学校的学生,其地理、生物(含实验操作)成绩需就读初中学校所在地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加盖公章)出具的证明材料;就读于省外的初中学校的学生,其地理、生物(含实验操作)需回户籍地参加补考报名及考试。

各初中学校必须认真负责地指导考生进行网上报名,但不得包办代替。

招生计划


1. 2022年,上饶中学面向信州区以外县(市、区)统招计划600名;面向全市特长生统招计划198名(其中体育类特招计划36名)。

上饶市一中面向信州区以外县(市、区)统招计划100名。

上饶市一中新校区面向信州区以外县(市、区)统招计划100名,面向全市特长生统招计划 150名。

上饶市二中面向全市特长生统招计划100名(其中体育类特招计划6名)。

(弋阳县)华东师范大学上饶实验中学面向弋阳县以外县(市、区)统招计划 40名。

以上学校的计划均列为零批次录取,全市范围内的应、历届初中毕业生均可自由选报。

2. 婺源县天佑中学招生计划1200人,其中:均衡招生840人、统招350人、教职工子女内招10人(婺源县天佑中学内招对象是全县在职在编教工子女,父母有一方是教职工的考生)。

3. 婺源县民办紫阳中学招生计划1260人,其中按公办高中标准收费的计划140人,按民办高中标准收费的计划1120人。

按公办高中标准收费的统招计划140人(含均衡生计划98人);

按民办高中标准收费的计划1120人(含体艺特长生320人其中:美术80人、音乐20人、体育220)。

4.婺源县文公中学招生计划800人,全部文化类统招,今年停止体艺特长生类的招生。

5.鄣公山共大(普通中专)招生计划(含春招)640人。

6.婺源县2022年面向边远乡(镇)户籍生源地初中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五年制大专农村小学教师29人(其中男不少于13人),面向全县初中应届毕业生统招培养五年制大专特殊教育教师2人(其中男1人),合计31人(见附件一),实际计划最后以省教育厅、省发改委下达的为准。

2022年婺源县初中学考(中考)均衡生计划分配表详见附件二。

志愿填报


1.报考师范定向生志愿的实行网上提前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5月20日至27日,时间截止后不得修改。

2.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继续实行考后网上估分填报志愿,志愿填报截止后不得再进行修改志愿。6月20日到6月27日,考生自行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核对个人信息,填报高中阶段学校志愿。

3.考生志愿信息由市中招办统一管理。

4.考生报考师范定向小学教育专业,应填报的学校名称为“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_小学教育”,学校代码为“9221”;报考师范定向特殊教育专业,应填报的学校名称为“豫章师范学院_特殊教育”,学校代码为“9143”。报考师范定向生的学生及家长必须签订不放弃承诺书。 

5. 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技校)志愿填报时间7月20日-28日;非师范定向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五年制高职和高专、中高职对接)和普通中专志愿填报时间以省考试院发布为准(初定为8月1-7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 考生及家长自主填报志愿,不得放弃。考生志愿是中招录取的主要依据,必须充分尊重考生的意愿,要特别提醒考生保管好自己的报考密码,严防泄漏,各初中学校既要认真负责地指导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又不得包办代替,更不得以任何理由获取考生的报考密码。在组织报名过程中,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各种不正当的手段干预考生对报考学校的选择。考生及家长自主填报志愿后,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7. 提前批次师范定向类考生可以兼报重点高中志愿和一般高中志愿;高中类考生填报了重点高中志愿可以兼报一般高中志愿。

上饶中学、上饶一中、上饶一中新校区等学校面向全市统招计划列为高中类零批次录取。报考上饶中学、上饶一中、上饶一中新校区等学校的考生,报考志愿时在零批次志愿栏填报上述学校外,还可在第一批次重点高中志愿栏填报本县(市、区)的省级重点高中或省级重点建设高中。

8. 第一批次志愿填报省重点高中(婺源县天佑中学、民办紫阳中学【按公办高中收费】);填报了第一批次志愿的还可以兼报第二批次的一般公办高中婺源县文公中学、民办紫阳中学文化类【民办高中收费】、民办紫阳中学特长生类【民办高中收费】。省重点高中婺源县天佑中学学校代码为“1130015”,婺源县民办紫阳中学学校代码为“1130017”,婺源县文公中学学校代码为“1130210”。

均衡招生计划只设一个志愿,凡是符合均衡生资格的考生必须填报均衡生志愿,已作为均衡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统招计划的录取;重点高中统招志愿设二个平行志愿,从二个选项(婺源县天佑中学、民办婺源县紫阳中学【按公办高中收费】中选定一至二个。均衡生志愿与重点高中统招志愿可以不一致。重点高中文化类统招志愿录取时,先由计算机根据考生初中学考成绩从高到低排位,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对考生按先“重点高中第一志愿”、后“重点高中第二志愿”的顺序检索投档,已按“重点高中第一志愿”录取的则不再检索“重点高中第二志愿”。

9.第二批次一般高中志愿栏有二个平行志愿,把最想读的学校在第一志愿栏中填报,第二想读的学校在第二志愿栏中填报,依次类推。

同时,第二批次还单设体艺特长生志愿栏,参加了婺源县民办紫阳中学特长生专业加试的考生可在特长生志愿栏中填报“婺源县民办紫阳中学特长生【民办高中收费】”的志愿。

10.第三批次上饶市职业高中、中职学校志愿填报;第四批次五年制高职学校志愿填报。

优惠加分


1.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按照《江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公字〔2018〕58号)具体规定执行。

2.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江西省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司人字〔2020〕9号)具体规定执行。

3.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通知》(政联〔2012〕8号)具体规定执行。

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49号)具体规定执行。

5.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牺牲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在入学升学方面参照公安烈士子女优待政策执行。

6.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加10分。

7.华侨子女、归侨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台籍青少年考生加10分。

8.少数民族聚居乡(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优惠加分对象,根据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确认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民宗字〔2010〕20号)文件审核确认。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考生能同时享受几种优惠时,只能享受其中最优惠的一种。享受优惠的考生均应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交验原始证件并交影印件(影印件须经教育考试机构负责人签字、盖章)进入档案。所有享受优惠加分政策的考生将集中统一公示。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初二年级科目及分值为:地理50分;生物55分(含实验5分),地理、生物实行合卷考试。生物实验安排在下一年与物理、化学实验一并考试。

考试


1.统考

初三年级科目及分值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0分)、物理80分、化学7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80分。初中学考满分值为670分。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合卷(开卷考试)。

初二年级科目及分值为:地理50分;生物55分(含实验5分),地理、生物实行合卷考试。生物实验安排在下一年与物理、化学实验一并考试。

2.考试时间

文化考试时间为6月17日至19日。初二年级地理、生物考试时间为6月19日下午。体育与健康、物理与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时间安排在4月20日—5月25日期间(因疫情取消考试)。

办理了休学的初三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得参加2022年地理、生物考试,确需参加考试的报县(市、区)教体局审批同意,本次成绩计入2023年初中学考总成绩。凡在我市报考了2022年初二年级地理、生物考试的,一律不得参加2023年的地理生物补考(含缺考考生)。历届生必须参加当年的地理生物补考。

英语听力测试时间 15 分钟,在全省统一规定的英语考试时间内,各考点统一播放录音光盘。听力残疾的考生可凭听力残疾证明或三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专项鉴定证明选择英语听力免试,其英语科目总分按考生笔试分数×1.2计算,也可选择参加英语听力测试,二者均选的以英语听力,测试成绩计算总分。

3.考场安排及阅卷形式

师范定向类考生单独编排考场。2022年,我市中考将继续实行网上阅卷,各校要组织学生进行模拟考试,加强对考生答题方式、方法的培训与指导。

4.考试组织

(1)考生参加文化考试的准考证号、座位号,由省教育考试院在网上报名系统中随机编排生成。由县(市、区)教体局考试中心(或中招办)负责打印下发考生准考证。

(2)考试统一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入场,实行循环交叉监考。每个考场配两位监考人员,每楼层配一名流动监考人员。每考场的监考人员不固定,于每科开考前实行无规则交换。有子女及直系亲属参加初中学考的人员(应主动提出回避)和初三年级教师一律不安排监考工作。

录取


1.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由市中招办严格按照考生志愿、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集中统一录取。

2. 师范定向为提前录取批次,录取工作由省、设区市、县(市、区)中招办共同组织,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工作的通知》(婺教字〔2022〕35号)的要求和计划进行录取。未被录取的师范定向类考生,可按其兼报志愿,参加普通高中或其他高、中职类院校的录取。

定向培养乡村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师资计划招生,市中招办以县(市、区)或乡镇为单位,按计划数1:1.2的比例,2022年体检分数线不得低于480分,由县(市、区)中招办公示体检分数线和上线考生名单,组织上线考生体检。

为保证生源质量,由培养院校与各县(市、区)教体局共同对已上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合格者方可进行体检。体检由县(市、区)教体局统一组织,标准执行《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体检医院为具备体检资格条件的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对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市教育局将集中统一到设区市三甲医院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对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行师范定向生的录取,空出的计划指标由市中招办按照分数从高至低予以替补。对已上最低控制分数线或已拟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师范定向生录取资格,如自行不参加体检或已参加体检且合格不签订《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的考生不得录取公办高中、民办重点高中及重点建设高中,空出的计划指标一律不予替补;对已签订《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的考生自行放弃的,不得录取到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空出的计划指标一律不予替补。

初中学考(中考)成绩公布后将在教体局宣传栏和“婺源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上体检线考生名单和公布体检时间。

对资格审查、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学校按计划数1:1从高分到低分同考生及其监护人签订协议,到市中招办预录。

3.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市中招办按《上饶市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意见的通知》(饶教发〔2022〕4号)和《婺源县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方案》进行,严格按考生中考成绩和所填报的志愿集中录取。不参加2022年中考的学生不能录取到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

4. 师范定向和普通高中录取如遇总分相同的情况,以总分不存在小数分进位者优先,其次,以“语、数、外”三科累计分高者优先。

5.录取顺序:按照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考生志愿设置,志愿设提前批次(师范定向生类)、零批次(面向全市招生的重点高中)、第一批次(本县重点高中【含参照公办高中收费的民办重点高中】)、第二批次(本县一般高中及民办高中收费的民办高中学校【含特长生】)、第三批次(职业高中、中职学校)、第四批次(五年制高职学校)等六批次招生志愿。根据上述批次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划线录取。

(1)提前批次师范定向类考生录取(定向农村小学教育的分乡(镇)进行录取男生计划、女生计划、男女不限计划;对于有男生计划的边远乡镇,如男生计划未完成,则转为该乡镇女生计划;选岗时不分男女按中考成绩高低顺序选岗)。

(2)零批次和第一批次的省级重点中学统招录取(含按公办高中标准收费的民办紫阳中学)。

(3)第二批次一般高中婺源县文公中学的统招录取、民办紫阳中学文化类(民办高中收费)、民办紫阳中学特长生类(民办高中收费)的招生录取。

(4)职业高中、中职学校的录取。

(5)五年制高职学校的录取

我县普通高中录取顺序与办法见《婺源县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方案》。

6.婺源县民办紫阳中学应成班制招收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特长生,其报名、学科特长专业测试、录取具体办法依据《上饶市普通高中学科特长考试招生实施方案(试行)》(饶教发字【2022】24号)和《婺源县2022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婺教字【2022】7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特长生文化(初中学考)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不得低于市教育考试中心中招办划定的当年我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

没有参加普通高中音、体、美专业加试的或专业成绩达不到该校规定的特长生专业成绩的,一律不得以特长生录取。民办紫阳中学特长生未完成的计划将转为该校文化类招生计划。其中特长生专业加试将由县中招办统一组织,普通高中学校具体实施,实施办法及具体时间另作通知。

7. 随迁子女。保障随迁子女在户籍地或学籍地顺利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对在省外以及跨设区市参加初中学考的,原则上在原考试地办理高一学籍后转学到父母工作地所对应层次的普通高中;也可提供市、县(区)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考生在考试地可录取相应层次的普通高中证明(含当地初中学考满分值及每学科考试成绩),到市教育考试中心中招办办理转录手续。

8.学籍管理。各校要严格执行《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赣教发〔2017〕1号),督促指导所有学校在春、秋季开学后定期核查学生入学、返学情况,规范办理学籍异动、流转等业务,确保“人籍一致”。严禁违规办理转学,严禁招收借读生(旁听生),收取借读费。严格按照“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录取名单建立学籍,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就读学校相一致。对没有平台录取信息的学生一律不得发起或审核通过,严禁超计划招生。未注册初中学籍的,不得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得注册高中学籍。今年已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但未注册初中学籍的,应在考试前完成学籍补建。

9.“掐尖”招生。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得提前组织招生,严禁以“直升班”、“实验班”、“学科竞赛”、“质量监测”等任何形式组织初中学生提前到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加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管理,对已流入设区市以外、且户籍迁入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任何一方,在该户籍地报考但未完成学籍转接的考生,按照《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人籍一致”的规定,在初中学考前,经学籍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出具审核意见,由学籍地教体局和初中学校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及时办理学籍转出手续;对已流入设区市以外、且户籍迁入企事业单位集体户口、或挂靠亲朋好友户籍(迁入时间在2020年6月30日以后的),在该户籍地但未完成学籍转接的考生,初中学校及时告知学生回学籍所在地填报志愿(于6月20日-27日采用纸质填报),参加录取,各初中学校于6月30日前将该类考生纸质志愿汇总上报县中招办,由县中招办上报市中招办,为招生录取提供依据,否则一律不予录取、一律不办理初中学籍转出手续,坚决防止学校变相“掐尖”招生,禁止“中考移民”。

10. 招生录取。我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按《婺源县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方案》执行。

11.限时报到。2022年我市普通高中报到注册继续实行限时报到制,对未按时报到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不得录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对跨区招生、超计划招生、线下招生等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录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一律不得办理高中学籍。

已被其他高中学校录取且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不得参与同类批次征集志愿的填报及录取,只能参与下一批次志愿的录取及征集志愿,已被零批次高中录取且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不得参与填报第一批次重点高中类的征集志愿及录取。

普通高中和学籍部门必须按照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提供的录取库数据办理高一新生学籍。

12. 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各相关职能科室组织实施。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校原则上应在管理平台按照志愿批次进行录取,志愿批次录取结束后,如未完成招生计划,中职学校可实行自主招生,并统一在管理平台办理录取手续,录取的学生原则上应参加中考。

13. 普通中专招收应届、历届初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普通中专学校将考生报名序号、准考证号等基本信息录入管理平台,在系统中进行学籍核查并办理录取。对于查询不到学籍信息或学籍信息有误的,由普通中专学校收集相关学籍证明材料,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14.高中转录生的录取。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0〕7号)规定,普通高中在校生如需转入三年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非师范专业就读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直接转入一年级跟班就读,二年级及三年级学生转录应在校学习满2年。本省普通高中毕业生转录到三年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非师范专业就读的学制为一年,且不得参加“三校生”高考。职业高中(职业中专)转录到普通中专参照普通高中办理。

15. 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五年制高职(高专)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编制下达,省中招委划定全省五年制高职(高专)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最低等级控制线。录取至五年制高职(高专)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当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2022年非师范定向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五年制高职(高专)、中高职对接)的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考生院校志愿、考生专业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对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可由招生院校自主招生录取。

16. 经省批准,我市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五年制高职学校有:上饶职业技术学院(代码989)、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代码996)、江西婺源茶业职业学院(代码979)。我市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有:上饶卫生学校、上饶中等专业学校、江西省婺源茶叶学校、鄱阳卫生学校、玉山中等专业学校、婺源县鄣公山共产主义劳动大学、上饶市信州中等专业学校、万年中等专业学校、上饶科技中等专业学校、弋阳中等专业学校。

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


严格按照市、县教育局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统一部署,做到“十个严禁”,即,严禁初中学校毕业班班主任及老师左右考生填报志愿进行有偿招生;严禁民办高中组织本校初中考生集体填报本校高中志愿、进行强制招生;严禁高中学校组织学校老师深入考生家里进行虚假宣传、承诺或故意诋毁其他学校进行违规招生;严禁委托招生团队进行有偿招生;严禁以免费、分班等承诺或高价争抢优质生源;严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以不办理初中转学籍为名、为当地重点高中“掐尖”招生;严禁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招收调剂生及招收低控线以下的考生;严禁任何学校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严禁重点高中接受空挂学籍于其他高中的借读、旁听学生。对违反“十个严禁”的公办初、高中学校予以全市通报,负责人进行问责,班主任或老师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提级处理;对违反“十个严禁”民办初、高中学校扣减当年30%的招生计划,情节恶劣的将在年检中予以一票否决,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暂停招生。

县教体局设立中招违纪举报电话,号码为:7416363、7416323。对中招违纪情况的举报人,教体局将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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