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抚州中考招生政策

来源: 2022-05-18


抚州市 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


为切实做好我市 2022 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中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印发《江西省 2022 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赣教考字〔2022〕6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2022年抚州中考报名与资格认定

(一)报名。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初中学考”)报名工作按照《关于做好 2022 年江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赣考院中〔2022)1 号)执行。师范定向类网上报考代码:五年制小学教育(含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专业代码为 9341;五年制幼儿教育专业代码为 9342;五年制特殊教育专业代码为 9143.专业代码网上报考临川教育集团三所学校统招生(含均衡生)志愿使用同一代码,即1001000,由考生自主填报。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分为三类:一是高中类(含重点高中、重点建设高中、一般高中);二是中职类〔含高等职业院校(以下简称“高职和高专”)、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或职业中专、技工学校];三是师范定向类(定向培养乡村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师资的院校)。考生报考类别按考生第一志愿划定。


报考普通高中均衡招生志愿的考生,只限于在籍直升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必须是志愿从事农村教育事业的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且为需求县(区)户籍的生源。初二年级的考生参加地理和生物初中学考不分报名类别。考生报考必须在电子学籍所在学校(以当年中招部门录取为依据)报名。


(二)报考资格认定

本地在籍直升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时,具有本校电子学籍(以当年中招部门录取为依据),且初一至初三年级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按规定正常转学和休学学生。历届生:报考时,非本届毕业或未经当年中招部门录取在本校的初中毕业生。


二、收费

报名时须交报名、考务费。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核定的收费标准,考生每人交报名费 5 元、考务费每人每科 10 元。收费采取网上缴费方式,按照省里规定的时间完成,逾期未缴费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将按照有关规定下拨各考点考试经费,用于命题、制卷、监考、阅卷、录取等各项支出。


三、2022年抚州中考考试科目与形式

2022年抚州中考统考科目:初三年级:语文 120 分;数学 120分;英语 120分(含听力 20 分);物理 80 分;化学 7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 80 分;物理实验操作考查 5 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 5 分;体育 60 分。其中,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合卷考试(开卷),物理和化学实行同场分卷考试。初二年级:地理 50 分;生物 50分;地理、生物,实行合卷考试。


2022年抚州中考体育考试要求:按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认真做好抚州市2022 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抚教体教考字〔2022〕1 号)文件执行。

   

2022年抚州中考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要求:按《关于印发<2022 年抚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验操作科目考查评分标准>的通知》(抚教教考招字〔2022〕2 号)文件执行,考查时间原则上与体育考试时间同步。

     

2022年抚州中考英语听力测试要求:英语听力测试时间 15 分钟,在全省统一规定的英语考试时间内,各考点统一播放录音光盘。听力残疾的考生可凭听力残疾证明或三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专项鉴定证明选择英语听力免试,其英语科目总分按考生笔试分数× 1.2 计算,也可选择参加英语听力测试。二者均选的,以英语听力测试成绩计算总分。


四、2022年抚州中考考试与阅卷

考试工作按省教育厅、省中招委和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由市和县(区)教育体育局、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报考高中类和中职类的考生统一编排考场,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单独编排考场,原则上使用县(区)政府所在地标准化考点考场。考场实行两人监考。

    

考试统一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入场,实行循环交叉监考。抽调监考老师必须是在职在岗的中学或小学教师,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思想品德良好,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具有监考经验,熟悉考试业务,能胜任监考工作。阅卷工作由市、县(区)组考部门共同组织,实行全市统一网上阅卷,建立主观性试题“一题多评”制度和抽检复核制度,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阅卷工作公平公正。


五、2022年抚州中考师范定向招生

(一)师范定向招生计划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和省、市下达的指导性计划,由各县(区)教体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落实上报,经市政府审批下达。


(二)各县(区)可根据实际需求,按男女性别比例大体相当原则,申报招生计划,着力破解乡村教师性别结构性矛盾。

(三)师范定向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最低等级控制线分县(区)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当地普通高中录取计分科目总分的70%。录取时以所在县(区)为单位,按考生填报的志愿,从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综合评价学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和城镇贫困群众家庭学生报考师范定向招生录取按照《关于印发<2020 年全市教育扶贫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抚教体助字〔2020〕1 号)和《关于印发<2020 年抚州市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教育扶贫工作要点>的通知》(抚教体助字〔2020〕4 号)要求,录取时按师范定向各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降 20 分划定,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普通高中录取计分科目总分的 70%。


(五)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培养院校要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定向师范生教育培养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师字〔2021〕2 号)精神,按照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2 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有关工作的要求,共同做好师范定向生面试、体检和签订《农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等工作。各县(区)教体局负责对上线考生建立纸质档案,市教育体育局师资科、基础教育科、市教育考试中心对拟录学生资格进行联审,并向社会公示。招生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携已审核和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名单及《农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确保签订《农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的生源毕业时有编有岗就业。


(六)报考“师范定向类”考生,录取前自行放弃的不得录取到公办普通高中;已签订《乡村教师定向协议书》的考生,不得录取到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


六、普通高中招生


(一)2022年抚州中考招生计划

  1. 各县(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体育局根据职普协调发展有关要求拟定,报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后另行下达。


2.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包括公办普通高中统招(含均衡)计划和民办普通高中指导性计划,成班率控制在 50 人之内(含留级生、休学生、转学生)。

3.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公办普通高中统招计划按不低于 70%的比例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均衡招生工作按市中招委、市教育体育局《关于抚州市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学校招生的实施方案》(抚教中招字〔2007〕7 号)精神实施。


4.临川教育集团公办学校(抚州一中、临川一中、临川二中),高中招生计划由市教育体育局单列下达,临川教育集团公办学校均衡招生计划按统招计划的 70%均衡分配到临川区、抚州高新区、东临新区各初级中学。

5.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定,报市教育体育局审批后与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同步下达。


(二)2022年抚州中考招生录取

  1. 县(区)所属公办普通高中统招录取由各县(区)根据本县(区)公办普通高中分校统招计划,按 1: 1 比例划定统招录取分数线,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审批执行。临川教育集团公办学校统招生录取按临川区、抚州高新区、东临新区考生报考临川教育集团第一志愿人数和统招(不含均衡)计划总数 1: 1 比例划定统招录取分数线,在统招录取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县(区)所属公办普通高中根据均衡招生政策,依据生源情况在统招分数线下划定均衡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录取办法由各县(区)教体局制定,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审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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