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2023年北仑区中考安排及各高中学校招生详情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23〕11号)和《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宁波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甬教基〔2023〕9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北仑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01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探索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促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和高中学校有特色多样化发展。
02
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考试命题
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坚持以学定考,以发展学生核心素养为重点,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对在真实情景中问题解决能力的考查,逐步增加真实情景中问题解决能力考查的试题比例;加强对学科思维能力考查,逐步改进开放性试题命题和评分方式。加强对实践能力考查,继续引入科学实验类试题。坚决防止偏题、怪题、超过课程标准的难题。各学科难度系数控制在0.70至0.75之间。市教育局教研室编写下发《关于命制2023年宁波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试卷有关事项的通知》,供备考参考。
(二)考试科目、分值及形式
2023年考试日期、科目、形式、时间、分值见下表:
以上学科笔试均采用答题卷答题,考生在考试中不得使用计算器。各学科考试公布成绩保留整数位(其中英语学科为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总分与笔试总分求和后取整数位)。音乐、美术和综合实践活动三门科目作为考核科目,由学校根据考试标准实施考核,成绩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测认定手部残疾、重度弱视或持有手部残疾证的考生,考试报名时,经本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区中招办核定,可免予考生科学实验操作测试,其科学实验操作测试成绩按“学业水平考试科学学科笔试成绩×0.059”(实验操作测试总分10分与科学学科笔试总分170分比值)计算,成绩保留整数位。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测认定听力残疾或持有听力残疾证的考生,考试报名时,经本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区中招办核定,可免予考生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其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成绩按“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学科笔试成绩×0.263”(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总分25分与英语学科笔试总分95分比值)计算。
(三)考试实施和应用
各学科试卷的命题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和市教研室共同组织实施。考试、阅卷和成绩评定由市教育局教育考试院组织,区教育局负责配合实施。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考试成绩统一下达到初中学校,学校、教师等不得对外公布考生成绩。考生若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向初中学校提出成绩复核,由学校在规定时间统一向区中招办复核。参照高考,成绩复核主要核查成绩处理各环节有无差错,不重新评卷。考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不查阅试卷。成绩复核结果由学校告知考生。
(四)初中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2023年各类高中段学校招收新生时,继续把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作为前置条件。综合素质测评按照《宁波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南(2018版)》(甬教基〔2018〕288号)执行,录取为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原则上应为3B及以上等第。大市内回户籍地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各地相互承认,大市外回户籍地考生凭原初中学校相关证明材料,确定综合素质各项评价等第,原则上均视为B等。
(五)志愿填报
1.报考志愿根据高中段招生学校类别分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含技工学校)两类。2023年,北仑区志愿填报采用“一个批次、平行志愿”方式,录取办法为“尊重志愿、分数优先”。
2.考生填报高中学校报考志愿时,区内职高、技校与区外中职学校、技术院校志愿之间不得兼报;其它志愿之间均可兼报或单报。3+4试点项目和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业提前录取,一经录取,其他学校不再录取。
3.填报志愿必须规范、慎重。《志愿表》志愿栏要表明报考志愿情况,填报时应符合各类高中段学校对考生综合素质测评水平的要求,报考志愿一旦确定,一律不得更改,涂改作废。考生于6月10日前在北仑区中考中招管理系统上完成志愿填报。
4.各校必须认真负责地指导学生填报志愿,但不得强迫、命令或代替包办,志愿应由学生和家长自主决定。《志愿确认表》必须由考生家长签名,不报考高中段学校的考生和家长也应在《志愿确认表》中的相应意见栏中签名。
(六)考试收费
根据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每位考生缴纳考务费65元。
03
稳妥实施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
2023年北仑区初中毕(结)业生升入高中段学校比例按照100%、职普协调发展的原则编制招生计划。普高班额一般不超过46人/班,职高班额不超过50人/班。
(一)计划招生
此外,明港中学新疆内高班计划招收4班,约168人。区外普高招生根据宁波市教育局招生计划确定。
(二)录取批次
2023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实行一个批次录取。
(三)录取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遵循考生志愿顺序的原则;
3.综合素质评定作为前置条件,按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的原则;
4.城乡统筹、全区统招与普通高中部分招生计划指标直接分配到校相结合的原则。
(四)录取办法
2023年各类高中段学校招收录取新生时,继续把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作为前置条件,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在达到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要求的考生中,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录取中出现总分相同时,先比较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数学成绩相同,再比较数学和语文两科合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数学和语文两科合计成绩相同,再比较数学、语文和英语三科合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数学、语文和英语三科合计成绩相同,再比较数学、语文、英语和科学四科合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额满为止。
继续实行普通高中部分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招生政策。2023年,镇海中学甬江校区招生名额暂不实行定向分配,北仑中学及其他公办普高分配名额为招生计划的65%,按各初中学校中考报名人数在全区各初中中考报名学生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兼顾规范办学行为及发展性评价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实行最低分控,余下的招生指标及最低分控后收回指标实行按学业成绩全区统招,同时兼顾城乡学校均衡。定向分配学生须为在我区初中就读具有完整3年学籍且连续在该所学校就读初一、初二、初三的应届毕业生。若有学校处分未被撤销或有违法行为的,则无定向分配招生参与资格。
镇海中学甬江校区招生办法另行制定。
(五)特长生招生
继续实行特长生降分录取政策。各校根据办学定位和特色,需招收艺术、体育等领域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实行统一适当降低分数录取政策,但事先应经区教育局批准,各校招收的特长生原则上特长项目为该生在初中期间(体育类为小学六年级和初中期间)在参加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相关比赛中,体育类获得前八名及以上奖项,艺术类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各校特长生招生数量原则上每班不超过1人。降分幅度由区教育局根据今年学业水平考试的试卷难易度及考生整体考试成绩水平确定,体育类特长生降分一般在40~50分,其他类特长生降分一般在15~20分。其中,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水平的体育特长生经区教育局批准可以由高中学校预录取,但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且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得低于240分。
各校特长生招生方案需在5月20日前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和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6月5日前完成特长生的专业测试,6月10日将备取学生名单和《2023年北仑区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报名登记表》报基础教育科备案。每位特长生限报1所普高学校,职高可以兼报。报名多所普高学校的取消特长生录取资格,各学校按可招的特长生控制人数的120%上报备取学生数名单。特长生特长所对应的综合素质测评项应为A等。各校要进一步规范特长生招生工作,严格面测试程序、规范管理、强化监督。2023年,各校的美术类和田径类特长生专业测试由区教育局统一实施,其他类仍由各校自行组织测试。
(六)特色班招生
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支持普通高中以特长生方式招收艺术、体育、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学术创新等领域有特殊才能的学生。特色招生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20%。各校招生方案需在5月20日前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和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6月5日前完成专业测试,6月10日将备取学生名单和《2023年北仑区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报名登记表》报基础教育科备案。同意明港中学开设美术特色班2班,共90人;同意泰河中学开设体育特色班1班,共45人;同意柴桥中学开设文科创新班2班,共90人;同意北仑中学开设学术创新班2班,共96人。
(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
滨海国际合作学校高中招生计划纳入全区高中发展事业计划,2023年学校高中段承担社会义务继续招收2班公办班学生。志愿到滨海国际合作学校高中就读的所有初中学校毕业生,均需参加宁波市教育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填报2023年北仑区初中毕业生升学志愿表,与区内其他普高同步录取,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区内普高最低录取分数线。区教育局将根据学校学位资源、生源情况作适当统筹。
(八)中外合作项目招生
同意北仑中学、滨海国际合作学校开展国际合作办学,两校招生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进行,学生应参加2023年宁波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录取中所占权重不低于30%。在规定时间向市教育局中招办、国际交流合作处和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申报招生方案。如要组织面试,时间不得早于5月下旬。录取前,需将备录取名单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录取后,要确保所有学生在国际班就读。
(九)职业学校与技工学校招生
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推动产教深度融合,推进区域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人才培养,适当扩大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招生数量。继续做好职普融通育人模式改革,拓宽学生多样成才通道,同意北仑职高与明港中学合作在北仑职高举办职普融通班2班,共90人。强化中等职业(技工)学校专业服务产业能力,鼓励中等职业(技工)学校紧密对接区域产业链,积极申报新专业。鼓励中等职业(技工)学校与行业企业联合招生、协同育人,深化现代学徒制试点。全区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招生计划统一编制下达,统一招生录取。
(十)高中段招生加分项目
1.归侨及华侨子女和香港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籍考生、台湾省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加6分投档;
2.现役军人子女加6分投档,具备其他条件的军人子女按《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号)文件执行;
3.符合条件的浙江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加分具体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考生在以上项目中具有多项加分条件的,按最大一项加分分值计入中考总分,不累计加分。
04
加强领导,严格管理,
确保中考中招工作有序推进
(一)完善“阳光招生”运行机制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必须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实施。区教育局成立北仑区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基础教育科、教研室、职成学前教育科、高招办等科室负责人任组员。加大对违规招生行为的监督和处罚力度,对违规招生行为一经核实,予以严肃处理,区教育局举报电话:89383999。
(二)加强学籍管理
严格按照《浙江省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要求,规范高中新生的学籍管理,做到学生就读学校与学籍注册学校一致,严禁人籍分离。对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私自接受无学籍学生就读、空挂学籍、违规转学等现象学校,依法追究校长和相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宣传管理
各校要加强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各种媒体宣传的舆论导向作用,使广大考生、家长及时了解有关政策和要求,及时回应家长的关注。在招生期间学校可组织校园开放日活动,展示学校办学成果,接受家长咨询。各校不得到初中学校开展现场咨询、宣传活动,不得发布通过比较兄弟学校办学情况来抬高自己的各种信息。针对职业学校专业多、培养模式多、成长路径多和志愿选择难度大的实际,学校要认真做好初中毕业生及其家长对职业学校志愿填报的指导服务工作。坚决查处学校发布与本校办学实际不相符的虚假宣传行为,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
附件:1.2023年北仑职高、弘途技工、富通技工招生计划表
2.北仑职高与明港中学职普融通育人模式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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