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区2023年各类高中招生录取工作
各类高中招生录取
原则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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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原则:各类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健全基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招生录取机制。
2. 依据:高中招生考试成绩(含加分)、综合素质等级评定、综合评语。
招生录取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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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按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培养试点招生(以下简称“中本一体试点招生”)、名额分配招生、特长生招生和集中统一招生四个阶段的顺序依次进行。前一阶段录取的考生在后续阶段所填的志愿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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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本一体试点招生: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完成。市教育局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培养试点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全市统一的中本一体试点招生录取平台,统筹招生管理,在中考后其他各批次招生录取前完成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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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分配招生:招生学校为富阳中学、富阳二中、新登中学。名额分配招生志愿由被确定为富阳中学、富阳二中、新登中学名额分配招生初选优秀或合格名单中的考生填写,该志愿自动生成,获得名额分配招生资格的考生必须并且只能填报对应学校。富阳中学、富阳二中、新登中学名额分配招生初选优秀或合格的考生不参与中本一体试点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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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长生批:仅限参加相应专业课测试并且成绩合格者填报,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中考成绩设定最低录取要求。综合分总分为620分,由特长分和中考成绩(含加分)按1:1折算而成(下同)。各类特长生实际录取未达到计划数时,不足的名额在该校普通类招生中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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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统一招生:特长生招生录取结束后进行集中统一招生。集中统一招生按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共三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普通高中招生(包括富阳区内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和杭州主城区实施双向招生的普通高中的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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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区内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招生;经区教育局同意在本区招生的区外技校招生;经市教育局备案可在本区招生的区外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2023年起区外中专招生不再单独批次投档录取,统一纳入到第二批招生录取,即可以与职高技校兼报,具体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由市教育考试院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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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第一批、第二批招生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纳入第三批招生。
志愿填报、招生录取的具体实施办法将在《关于2023年杭州市富阳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另发)中予以明确。
区教育局咨询电话:
考试中心:63318655,教育科:63379560、63323253。
招生监督电话:
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63136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