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试报名条件
技能优秀的中职毕业生申请免试保送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浙江省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资格,并已办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报名手续,且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的高中毕业生。
(二)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浙江省籍应届中职毕业生,并符合学校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内相关或相近专业的要求。
(三)身体情况不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条款内。
免试录取流程及相关事项
技能优秀的中职毕业生免试保送按照以下进程安排开展工作:
(一)申请与公示。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本人向所在中学申请并经中学审核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申请材料寄送。免试升学申请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为2020年比赛以及之前获奖的考生,须于5月15日之前提交申请材料;第二批仅限2021年大赛获奖的考生,须于7月15日前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经中学及当地招生办(考试院、考试中心)审核盖章并签署意见的《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
2、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必须加盖中学公章,A4纸);
3、《单独考试招生高职报名证》一份(A4纸);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A4纸);
5、高考体检表或体检反馈单复印件一份;
6、学生在校表现情况、考生中职阶段成绩单一份(加盖中学公章);
邮寄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学府路9号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材料必须用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寄送,寄出后必须与招生办确认签收情况,如因材料未收到导致申请不成功,我校不承担相关责任;逾期不再接收材料)。
(三)审核评议及录取工作。我校对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公示完毕后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四)考生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必须为我校当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中的相关或相近专业。
(五)考生参赛所获奖项应与我校开设专业相关或相近,我校根据当年招生专业、考生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及参赛获奖项目,确定录取专业。
其他
学院严格按浙江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公布的浙江省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执行。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毕业后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成功免试入学到我校的考生与其他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有一切同等学习条件。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在校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入学和临时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录取的免试生不再参加当年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学府路9号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咨询电话:0574—88122233 88122255
招生网网址:https://zs.nbcc.cn/
监督电话:0574—87415810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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