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23〕11号),《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为平稳有序组织做好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
组织机构
1.人员构成:学校成立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 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2.工作职责:制定综合测试实施方案、评分标准及测试规程,成立测试专家组,处理测试过程中的问题等。
3.组建考评小组:根据测试工作的需要组建若干个专业测试考评组,设组长1名,成员5名。负责测试题型的确定、测试题目的拟订。
4.工作要求:负责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制定的工作程序进行综合素质测试工作。
二
测试地点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瓯海大道2555号
三
测试时间、形式
四
评分方式
由考评专家组依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和核分。
五
测试监督
1.学生考试全过程录像备查。
2.考评组成员有直系亲属参加提前招生选拔的不得担任考评组成员。
3.学校纪检室全程实施监督。一经发现考评专家在考评过程中有违反《评委责任书》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应当场制止,情节严重的,应终止考评资格并视情提出进一步处理的意见。监督人员不得干扰专家组正常的考评工作,不对考评结果发表意见建议。
下一篇: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