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面向全国招收高职学生,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生主管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录取规则
学校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招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学校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学校在招生录取中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专业录取不限制外语语种。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和大数据与会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的考虑第三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学校允许专业调剂,对于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随机将其调剂到未满专业中,直到录取满额为止;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
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综合素质好、外语及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学校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
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其 他
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学生学费收费标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专业6600元/学年;金融服务与管理、财富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跨境电子商务专业6900元/学年;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专业9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大数据与会计、国际商务专业18000元/学年;其他专业6000元/学年。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四人间1600元/学年,六人间1200元/学年,住宿学校统一安排。
艺术类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学校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设奖学金和行业、校友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绿色通道、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资助、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助学政策。
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登录学校招生网站查询。
附 则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0571-86739200
(2)招生监督电话:0571-86739268(纪检监察办公室)
(3)传真:0571-86739000
(4)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18号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5)邮编:310018
(6)学校网址:http://www.zf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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