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2022年单独招生(以下简称:单招)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325号)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校国标代码:13031;院校代码:4329。
第四条 办学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井湾路889号。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业务主管部门为湖南省教育厅,行政主管部门为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第六条 办学层次:大专(高职),学制三年。
第七条 学历证书:由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 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校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主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各系主任和书记为成员。学校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招生有关政策,审定学校单招章程和单招工作方案,领导和组织单招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单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 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单招工作办公室,办公室常设机构设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单招工作办公室负责处理单招工作日常事务,主要工作职责有: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有关规章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决议,研究制定学校单招章程和单招工作方案,编制分专业单招计划,开展学校单招宣传、咨询、考试和录取工作,提升单招工作的管理质量。
第十条 成立单招工作监督小组,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室主任任副组长,纪委委员为组员。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制度和单独招生工作方案的贯彻执行情况,确保单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权益。
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2022年单独招生(以下简称:单招)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325号)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十一条 2022年学校22个专业全部进行单独招生,招生专业对所有报名对象开放,单招总计划2100人,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见附件一,在单招总计划内,学校招收少量体育特长生和退伍军人,计划单列,不具体到专业,体育特长生计划20人,退役军人计划20人。
第四章>>报名
第十二条 单独招生对象为符合我省2022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单招实行网上报名,报名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
1. 报名时间:2022年3月7日至3月14日。
2. 报名考试费:80元(网上缴费)。
3. 打印准考证:2022年3月15日至16日(网上打印)。
第十三条 考生分类:根据考生的不同学习经历,为便于组考和录取,学校将所有填报我校志愿考生分为A、B、C、D、E五个类别。
A类:应届普高考生;
B类:应往届中职类考生、往届普高考生和应届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及同等学历考生;
C类:体育特长考生;
D类:退役军人;
E类: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或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
第十四条 专业分类: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学校将所有招生专业分为环保大类(环保类及相近专业)和非环保大类(非环保类专业)两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大类进行专业志愿填报,每个考生可以填报3个专业志愿,并在专业调剂栏,标注“服从”或者“不服从”,凡跨专业大类填报的,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所在类别为准。
第十五条 资格审查:所有考生的资格审查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D、E两类考生资格审查需另外提供材料。
1. 退役军人资格审查(D类):退役军人考生须经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认定或资格审查,符合条件退役军人考生,须将相关证明材料在3月7日报考前提交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审核。
2. 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考生资格审查(E类):职业技能获奖考生须将本人身份证、获奖证书、获奖文件的复印件在3月7日报考前提交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审核。
3.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井湾路889号,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电话:0731-8562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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