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325号),结合学院单独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为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湖南省湘潭市,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42号。
第三条 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备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省建工集团主管的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院名称: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院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研究决定单独招生工作重要事项。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单独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单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处)负责监督单独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单独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单招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确定我院26个专业均进行单独招生。
第九条 根据我院单招实际报名人数,为保持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遵循国家政策导向,统筹安排不同类别考生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各类别各专业计划公布后,一律不得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十条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按上年度招生计划总数65%的比例申报2022年高职单招计划,并在单独招生计划中单列退役军人考生的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考生分为六种类型,1类为具有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高中毕业生;2类为中职、技校和职高毕业生;3类为不具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和有学考成绩的往届高中毕业生;4类为在高中阶段获运动员三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参加省市级(含)以上比赛获前八名者或参加县市级比赛获前六名的应届体育特长生,5类为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企业在岗人员(由相关部门提供认定证明),6类为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
第十二条 我院2022年单招总计划为2550人,具体单招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如下表。(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2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所有专业均不限招生科类,即物理类、历史类、职高对口类考生均可报考)
(一)一、二、三、四类考生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系部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费标准 (元/年) |
建筑系(395) | 建筑设计 | 105 | 7500 |
建筑室内设计 | 105 | 7500 | |
城乡规划 | 55 | 5060 | |
建筑动画技术(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方向) | 30 | 7500 | |
建筑动画技术(建筑可视化方向) | 40 | 7500 | |
风景园林设计 | 60 | 7500 | |
建筑工程系(574) | 建筑工程技术 | 425 | 5060 |
建筑材料工程技术 | 47 | 4600 |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55 | 7500 | |
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 | 47 | 4600 | |
管理工程系(585) | 工程造价 | 330 | 5060 |
建设工程管理 | 90 | 4600 | |
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 | 55 | 4600 | |
现代物业管理 | 65 | 4600 | |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 45 | 4600 | |
建筑设备工程系 (486) |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 205 | 4600 |
给排水工程技术 | 55 | 4600 |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56 | 4600 | |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 55 | 4600 | |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技术 | 55 | 4600 | |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 60 | 4600 | |
市政与路桥工程系(416) |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 160 | 4600 |
市政工程技术 | 90 | 4600 |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 63 | 4600 | |
道路工程造价 | 48 | 4600 | |
空间数字建模与应用技术 | 55 | 4600 | |
合 计 | 2456 | —— |
(二)社会人员(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退役军人、体育特长生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考生类别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费标准 (元/年) |
社会人员 | 建筑工程技术 | 50 | 5060 |
退役军人 | 专业任选 | 20 | —— |
体育特长生 | 专业任选 | 24 | —— |
第四章 报名方式
第十三条 符合湖南省2022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均可报名我院单独招生。
第十四条 报名时间:2022年3月7日—3月14日。
第十五条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考生高职单招报名时可选择考试时间不冲突的1-2所院校报考。我院实行志愿优先录取,在完成一志愿考生录取后,如有剩余计划,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特此提醒考生注意,欢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
第十六条 具体报名方式。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报考信息。
第十七条 社会人员身份认定由相关部门提供认定证明。退役军人报考我院后,须按要求提交退出现役证或转业证。
第十八条 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的考生以普通高中往届生或同等学历人员身份报考,不能享受免文化成绩测试的政策。提供虚假资料的,我院将及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 报名费缴纳:2022年3月16日—25日,通过微信支付方式自助缴纳报名费80元。缴费流程详见学院单独招生网,网址:http://zsw.hnucc.com/index/xwgg.htm
第二十条 准考证打印:2022年3月25日—26日,具体方法详见学院单独招生网,网址:http://zsw.hnucc.com/
【无法通过自助方式完成缴费或准考证打印的考生,可于2022年3月25日17时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公室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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