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构建与现代产业体系相适应的广东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确保珠海艺术职业学院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五年一贯制”)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职院校招生培养改革申报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22〕3号)、《关于做好2022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考院函〔2022〕25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五年一贯制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珠海艺术职业学院
第四条 招生代码:8880006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广安路2号珠海艺术职业学院校本部;邮政编码:51909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八条 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九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珠海艺术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五年一贯制)。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五年一贯制招生的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五年一贯制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五年一贯制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省的招生工作纪律并接受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招生考试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和学制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音乐表演专业55人、舞蹈表演专业30人、环境艺术设计专业55人、首饰设计与工艺专业50人,共计190人。各专业均须考生参加文化课考试和专业术科考试。
第十四条 五年一贯制招生专业学制基本为五年,考生被录取后,学籍管理按照有关文件执行。考生参加五年一贯制考试被全省统考招生录取后,仍可以继续参加2022年度中考及高中阶段学校录取。
第五章 招生对象及报考要求
第十五条 具有广东省户籍或属于外省来粤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符合报考地(以地级市为单位)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同时,五年一贯制转段时,学生应符合有关高校录取所在年度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第六章 报名与考试
第十六条 报名安排
实行网上预报名加院校网上审核后考生网上确认的方式。考生须先在2022年3月17—21日进行网上预报名并选定文化课、专业术科考试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预报名的考生一律不予补报名。提交预报名后时刻留意报名系统审核进度并及时修改相关报名信息,考生报名资料经院校网上审核通过后,考生须于2022年3月23—24日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后,于2022年3月31日前向报名考点缴纳各科考试费,缴费成功后方可取得考试资格。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予修改,未进行网上确认和缴费的考生不予安排考试。缴费完成后须于考试前留意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按要求参加考试。(“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eeagd.edu.cn/zkptgz)。
考生报名流程大致为:预报名——院校审核材料——考生网上确认——考生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报名办法详见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考院函〔2022〕25号)等文件要求执行或联系我校招生部门咨询解答。
报考我校各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在报名系统选定文化课考点和艺术类专业术科考点,并按要求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及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术科考试,专业术科考试分为基本素质和专项基础。
成功报名我校考点参加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在缴费完成后须于考试前留意报名系统及考试院通知自行网上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4月9日-15日。只在我校考点参加专业术科考试的考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于2022年4月17日我校专业术科考试开考前1小时到达办理信息确认手续后安排参加专业术科考试(地址: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广安路2号珠海艺术职业学院校本部)。
第十七条 考试安排
文化课考试科目含语文、数学和英语共3科,各科试卷卷面满分150分,3科总分共450分,均采用闭卷笔答考试方式。文化课考试的内容范围按教育部制定的2011年版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数学课程标准》、《英语课程标准》要求执行。
考试时间:2022年4月16日进行全省文化课统一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上午8:30—10:10英语,10:40—12:20数学,下午15:00—17:00语文。
我校艺术类专业术科考试时间:2022年4月17日上午场8:30—11:30,下午场14:30—17:30举行,上、下午场次均安排基本素质和专项基础2科目考试,考生选择其中一个时间段场次参加考试即可。
第十八条 报考注意事项
各位考生可在报名系统选择就近文化课考点参加考试,文化课考试成绩全省认可通用。为方便考生参加专业术科考试,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建议在报名系统将文化课考试、专业术科考试考点均选择我校(珠海艺术职业学院)考点。
为方便全省远近程度不同的各市考生,我校艺术类专业术科考试上、下午场次均安排基本素质和专项基础两科目考试,考生只需选择上、下午中一个时间段参加两个科目考试即可,建议珠海市、中山市等就近考生参加上午场次的考试,其他各市较远的考生参加下午场次的考试。由于疫情影响,请于考试前15天左右开始时刻留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我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报名系统预留手机号短信等平台最新通知要求,按规定做好健康申报等疫情防控工作,安全顺利参加考试。
参加我校文化课、专业术科考试的考生考场地址均为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广安路2号珠海艺术职业学院校本部。请考生于各科开考前半小时到达考场按指引有序进入考场。
考生须自行携带文化课考试必备用具,参加专业术科考试的同学还须自行携带画笔、器乐、服装等考试工具。
第十九条 缴纳考试费。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普通高考文化课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4〕19号)、粤教考函〔2022〕3号等文件规定,考生按每科25元的标准缴交考试费。文化课按3科收费共计75元;专业术科考试分基本素质和专项基础按2科收费共计50元。为方便考生缴纳考试费,考生统一在网上确认报名后于2022年3月31日前关注“珠海艺术职业学院”公众号,点击“校园服务”栏目下的“缴费指南”按钮查阅详细操作指引,然后再点击“考试缴费”按钮完成缴费,缴费付款时请备注考生姓名,缴费完成后截图保存缴费记录备查。
第二十条 考试成绩认定。专业术科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设置,总分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我校将根据考生专业术科考试成绩情况在本校招生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于2022年4月28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我校认可其他院校同科类专业术科考试成绩,专业术科考试成绩按录取系统实际分数纳入我校考生成绩进行排名。
第七章 录取原则
第二十一条 凡报考我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参加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和院校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五年一贯制招生文化课考试科目实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评卷。
第二十二条 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在省招生办划定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同时专业术科考试合格基础上,采用“专业志愿优先”、“专业术科考试成绩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同一志愿录取时按照专业术科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如专业术科考试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文化课总成绩较高者,如再遇同分情况,则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依次分别从高到低排序进行择优录取,以此类推。
第二十三条 考生被五年一贯制招生考试录取后,仍可以继续参加2022年度中考及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被五年一贯制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前往我校进行新生入学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其录取资格。我校录取通知书预计于7-8月快递发送,新生开学报到注册时间预计为9月初,请考生留意报名系统预留手机号电话或短信通知,或及时联系我校咨询。
第八章 新生注册与违规处理
第二十四条 经正式录取的考生,须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详细阅读相关资料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凭录取通知书、二代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初中毕业证等原件到我校报到,我校将对新生提交的个人资料严格审核,对不符合录取条件、弄虚作假、未取得初中毕业证的,一律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符合条件学生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报到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生体检要求按照各地市2022年中考体检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我校按规定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或不适合专业学习者,按省市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第二十六条 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号《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
第九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具体学费标准为:前三年7800元/生·学年,住宿费1500元/生·学年;后两年收费标准按照学生转段大专学籍当年普高大专招生入学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八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设有求职创业补贴、服兵役学费资助、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建档立卡精准资助、优秀学生奖学金、校内无息贷款(缓交学费)、绿色通道、学年单项奖学金等资助政策,具体资助情况以当年的政策规定为准,详细可咨询学校学生资助中心。
第十一章 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九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6-3982388、3982377
学院网址:http://www.zha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zhac.edu.cn
第三十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监督与申诉联系部门: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电话:0756-3982301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珠海艺术职业学院于2022年3月10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珠海艺术职业学院2022年五年一贯制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珠海艺术职业学院授权珠海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未尽事宜敬请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珠海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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